烟花炸伤怒维权 工商调解获赔偿
2018-01-21 10:46:30
来源:孝感日报

孝感日报讯(特约记者黄一鸣 通讯员杨秋 徐文启)5月4日,孝昌县小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由烟花爆炸伤人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件,消费者黄先生获得烟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人民币9万元。
4月5日,小河工商所接到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转办的投诉,投诉人黄先生称,他于4月2日在小河镇某超市购买烟花用于清明祭祖。由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燃放时箱体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其父亲脸部被炸伤,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后,被诊断有脑出血症状。黄先生立即求助工商部门,希望能依法调查,追究经销商和厂家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接到投诉后,小河工商所立即展开调查,了解事情经过,随后召集双方进行协商。黄先生出具烟花的购买票据,证实涉事烟花由该超市出售,而超市经营者没有证据证明消费者所受的伤害是自身原因引起的,应按法律相关规定予以赔偿。与此同时,工商工作人员向双方认真宣讲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责任在生产者,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鞭炮经销公司支付给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