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通过定向追逃,成功敦促涉嫌妨害公务案的网上逃犯朱某、李某、汪某等6名上网逃犯投案自首。
2016年7月9日晚上8时许,湖北省太子山林场管理局太子小镇召开首届“营火虫帐篷节”,京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马祥军带领协警周宇在一处交汇路口执行交通管制任务。当地男子李某驾驶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强行冲破警戒线进入管制区域。执勤民警对其耐心解释并告知需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但李某及车上4名男子不听劝告,伙同随行的一辆白色别克车上2名男子一起对执勤交警和协警进行殴打,导致民警马祥军与协警周宇不同程度受伤,不能继续执行公务,严重影响了执勤现场的交通秩序。后当地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6人已全部逃走。
案件发生后,京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展开侦查工作。经查6名参与作案的当事人均为本地人,年龄均在30岁左右。经民警做工作,参与围殴执勤民警的其中一名主要嫌疑人于案发后此日投案,其余5人潜逃。为迅速抓获剩余作案成员,京山县公安局将5名犯罪嫌疑人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除此之外,石龙派出所多次到在逃人员家中上门说法,宣传政策讲明利害关系,通过亲属规劝,5名嫌疑人终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6人均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条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李某等嫌疑人不听劝阻冲闯警戒线及交通管制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应从重处罚。主动投案自首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