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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 房子未必属独生子女
2018-01-21 10:38:28   来源:襄阳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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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先来看看下面这个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案例

  小丽是独生女,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岁。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套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方便迁户口。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表示,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理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儿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没有复杂的纠纷,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得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小丽父亲过世时,爷爷已经去世,奶奶在父亲过世后一年过世;外公和外婆在母亲过世前也都已过世。

  小丽介绍,父亲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父亲过世时已经过世,大娘还健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五年前离婚。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小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父亲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她不太清楚。小丽母亲在她父亲过世后没再成家,一直跟着小丽生活。

  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母亲在生前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小丽。

  律师分析

  这套房子,要由小丽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一、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房产的1/2属于父亲,1/2属于母亲;

  二、小丽父亲过世后,有三个继承人,小丽和她的母亲、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则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奶奶分得1/6;

  三、小丽奶奶过世后,本该由父亲的四个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她大伯和父亲先于她奶奶过世。根据法律规定,由她大伯和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也就是她大伯的1/24由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她父亲的1/24由她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四、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她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二伯1/48,二娘1/48。

  五、小丽的小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六、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她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她继承。所以小丽的最终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怎么分配这套房子,就更复杂。律师认为,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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