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闻
网传“千万不要办ETC”是谣言 一旦发现将被查处
2018-01-21 09:46:15   来源:长江日报   分享:
0

  近日,在“汽车之家”、“爱卡汽车”论坛等网络上,有网友发帖称“千万不要办ETC”,并列举了理由。昨日,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路桥中心)在其官网上发表了“关于澄清ETC相关问题的声明”,就网络上的信息进行解释并辟谣,提醒广大车主勿信谣言,避免稽查处罚。

  [谣言一]千万不要办ETC,法院判决路桥中心败诉

  辟谣:撤诉只因当事人主动补缴了通行费

  近日,“汽车之家”论坛上公布了一份法院的审查裁定书,申请执行人武汉市路桥中心对被执行人陈某的ETC通行费拖欠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对此,有网友称“千万不要办ETC,法院已经判下来了,路桥中心撤诉了。”

  市路桥中心对此解释,中心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陈某多次催缴,但其均未补缴。根据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执行前,他主动补缴了通行费。法院根据违规行为消失的情况,依照程序作出了“不予执行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稽查行政处理决定书”的行政裁定,并上网公示。

  市路桥中心表示,部分车主误认为市路桥中心败诉。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市路桥中心稽查大队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7起,其中56起案件中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在强制执行前自觉补缴了通行费,只有1起案件是通过法院强制银行划账方式追缴通行费。

  [谣言二]装了ETC的可把车重新过户到老婆或亲人名下,路桥不会查

  辟谣:即便过户,欠缴的信息仍会保留

  有网友称:“不要装ETC,即便装了ETC的,就把车重新过户到老婆或亲人名下,路桥不会查。”

  对此,市路桥中心表示,即便过户,欠缴的信息仍会保留,路桥中心有方法进行催缴。此外,还提醒购买二手车的市民,在购买前请记得通过96512服务热线,查询一下车辆是否欠缴ETC费用。若存在欠费,买主可以要求卖主结清费用,并到路桥中心办理电子标签信息变更。

  [谣言三]路桥中心是公司,没有执法权

  辟谣:系法定征收机构,有权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针对网友所说的“武汉市路桥中心是公司,没有执法权”的说法,市路桥中心表示,该中心隶属于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路桥中心是法定的征收机构,具体负责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在市城管委的委托授权下,市路桥中心所属的稽查大队负责通行费缴纳和电子标签安装使用等情况的行政检查,并对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谣言四]不安装电子标签,就相当于未签协议,可以不交通行费

  辟谣: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强制性

  有网友称“不安装电子标签,就相当于未签协议,可不交ETC通行费。”对此,市路桥中心表示,征收机构所征收的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强制性。根据《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市籍机动车应当安装电子标签,机动车通行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应当缴纳通行费。因此,不存在“不安装电子标签,就可不交通行费”一说。

  市路桥中心提醒未按规定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及时安装,对于经常通行收费桥隧的机动车,可提前购买年优惠票。实施ETC以来,路桥中心稽查执法队一直在通过路面稽查、联合执法等手段对未安装电子标签、未缴纳通行费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