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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政府发文“拆除违建一律不予补偿” 措辞严厉
2018-01-21 09:46:13   来源:楚天快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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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部门一把尺子量到底 拆除违建一律不予补偿

征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如何做到阳光征迁?近日,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重点项目和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中,必须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不走样。

通知指出,自2011年7月《关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意见》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强力推进违建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受利益驱动,近期市区违法建设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部分城乡结合部和棚户区违法加建扩建、抢搭抢建问题严重。通知明确,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镇办是所在辖区违建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组织防违拆违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分管负责人是防违拆违的直接责任人。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十三五”规划建设中可能涉及市区征迁区域的房屋产权、面积等相关情况的现状进行锁定并公示。要对违法违规搭建、抢建实施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棚户区改造中的违建问题。严格执行违建拆除“零补偿”政策,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征迁部门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执行征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房屋征迁补偿标准,不得擅自制定和执行与房屋征迁政策法规不一致的补偿安置方案。对违反房屋征迁政策法规规定给予违法建筑补偿的责任人,对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行为以及履行控违查违职责不力的责任人,监察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参与违建的,一律先停职再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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