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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从未有停歇 执行永远在路上
2018-08-02 15:08:20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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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松滋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电话,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发现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某。执行干警在接到这个消息后,便马上赶往广东深圳。经过两天两夜的奔波,将王某某从广东带回了松滋,并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

  2015年9月,张某某承揽王某某所经营的松滋市某农庄木工,装修完工后,经结算,王某某应支付张某某装修款78000元。2016年2月3日,王某某给张某某立下数额为78000元的欠据,约定2016年3月份还款。但2016年3月之后,张某某多次要求王某某偿还欠款,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张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松滋法院。经审理后,松滋法院判决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某某装修款78000元,并从2016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据实计算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未按期还款,张某某遂向松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松滋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王某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和询问,王某某仍然下落不明,且无财产线索。松滋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王某某限制高消费。

  7月10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王某某的下落信息。当天,三名执行干警便连夜赶往广东深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7月11日,执行干警找到了王某某,当天便将王某某押回松滋,并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措施。7月13日下午,执行干警对王某某进行了第一次提审,王某某如实向执行干警交代了自己的情况及现在的困境,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好好协商,争取早日履行完毕。

  7月19日,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张某某一起去拘留所对王某某进行了第二次提审,提审过程中,张某某表示自愿放弃部分债务的执行,要求王某某偿还85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即可。王某某向张某某表达了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承诺目前可以偿还40000元,余款45000元分期偿还,从2018年7月起,每个月先偿还3000元,余款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偿还完毕。针对王某某目前的困境,张某某表示可以理解,也同意王某某的解决办法,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王某某当场履行了40000元执行款,双方也达成了和解。至此,一起久拖未结的执行案件得以成功解决。(通讯员周姚桃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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