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记者梳理谷城县纪委官网发现:该县17个村,套取2012年至2014年国家退耕还林补助100万元。涉事村的党支部书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2月26日至5月5日,谷城纪委官网纪律审查栏目,陆续公布了17条反腐信息,这些信息均与“套取2012年至2014年度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有关。经谷城县纪委调查得知,2013年至2015年,该县冷集镇、紫金镇、薤山旅游度假区的17个村,将村集体尚未承包到户的坡耕地,以他人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金,套取2012年至2014年度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高达100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
具体名单如下:冷集镇胡家湾村25.69万元;冷集镇梁家畈村11.09万;紫金镇北峪沟村10.9万;薤山旅游度假区高庙村8.74万;紫金镇倒沟村6.71万;紫金镇孙家沟村5.3万;冷集镇邱家畈村5.03万;石花镇巩湾村4.75万;紫金镇夫妇峪村4.28万;冷集镇龙畈村4.2万;薤山旅游度假区石门村3.66万;石花镇土桥沟村2.7万;冷集镇磨盘山村2.1万;冷集镇袁家冲村2.02万;冷集镇塔湾村1.52万;紫金镇锡峰河村0.66万;紫金镇蒋家坡村0.65万。
经谷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这17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知情人介绍,谷城17个村,两年套取100万退耕还林补助,这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涉事村村干部可能“心照不宣”;其二:当地林业部门验收审查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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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退耕还林补助
退耕还林补助的范围是纳入国家核定的退耕还林工程实际面积,国家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退耕还林补助政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每年财政部根据国家林业局确认的政策兑现面积,核拨各省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资金和完善退耕政策补助资金;国家政策补助资金下拨后,省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确认的年度退耕地还生态林,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兑现面积和补助标准,计算出各县(市、区)应兑现面积、现金补助和粮食补助资金总额,省财政厅根据省林业厅提供的各县(市、区)补助明细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依据本级林业部门提供的年度检查验收确认合格面积,将补助资金兑现给退耕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