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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探索县级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
2018-01-21 09:54:19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0月29日,咸宁市首批6名异地交流任职的县(市、区)纪委副书记奔赴新岗位。此前,黄石、襄阳、荆州、恩施等市(州)26名异地交流任职的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也已全部到岗。这是我省在今年换届工作中加强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县级纪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往往都是本地成长起来的干部,在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时常面临各种干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围猎”。针对这一情况,我省主动探索、先行先试,从有利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改善县级纪委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县(市、区)执纪审查工作出发,明确提出县级纪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从制度上解决县级纪委执纪审查难的问题。

异地交流任职的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干满一届,交流任职期间经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予以调整。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县(市、区)纪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的范围,并将此项措施向市(州)一级纪委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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