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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公布十条禁令 严查中秋国庆顶风违纪行为
2018-01-21 09:52:15   来源:湖北日报

中秋、国庆临近。昨日,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廉洁过双节,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指出,要严明纪律规矩。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践行《准则》《条例》,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重申法规政策,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处理典型问题,持续释放知止知畏、收手收敛的强烈信号。

通知强调,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动辄则咎、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中秋国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统一开展集中检查活动。

湖北公布十条禁令严查中秋国庆顶风违纪行为

动向新闻讯(记者裴斌)9月12日,湖北省纪委向全省发出“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十条禁令”,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指出,党委(党组)要把坚守年节假期、严明假期有关纪律,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中秋国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统一开展“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公款旅游等“四项集中检查”活动。对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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