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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增设一个正厅级单位 系16年来第一次
2018-01-21 09:51:54   来源:综合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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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北省委增设了一个工作机构,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巡视办”。

最近,湖北省委增设了一个工作机构,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巡视办”

最近,湖北省委增设了一个工作机构,中共湖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规格为正厅级,设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2000年省委机构改革后,16年来首次增设省委工作机构。

“巡视办”办什么?

巡视组大家经常听说,“巡视办”是干什么的呢?这就要从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说起了。

根据规定,湖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是:

侯长安

侯长安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侯长安

于绍良

于绍良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绍良

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则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

省委巡视办就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现任省委巡视办主任:

何万勤

何万勤

湖北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万勤

为了开展日常工作,省委巡视办还下设综合处、督办处、巡察处、秘书处,核定24名编制。

省委巡视办还下设综合处、督办处、巡察处、秘书处省委巡视办还下设综合处、督办处、巡察处、秘书处

目前,湖北省委设立了11个巡视组,承担巡视工作任务。而省委巡视办的职责就是:

(一)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省委巡视政策法规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视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省委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可见,巡视办在巡视工作组织架构中位居枢纽地位,在巡视工作中发挥着领衔、协调、总承的重要作用,直接影响着巡视质效和肩负使命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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