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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管执法督察总队介入调查南湖“29层违建楼”
2018-01-21 09:50:44   来源:楚天金报

昨日,本报“29层违建楼封顶四年未被查处”报道见报后,引起武汉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高度重视。总队有关负责人责令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违建楼所有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9层综合楼的土地性质仍属排水用地,所以未办下相关手续。

本报报道引重视督察总队命严查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武汉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四中队张锦华队长正在布置本报报道的违建楼调查工作。“早上一上班,总队领导就将金报的报道转过来了,责令四中队前往现场调查!”张锦华说。

据介绍,城管执法督察总队已安排执法督察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楼盘有无规划手续,并按照督察职能和监管程序,询问相关部门为何没有发现并下达执法文书。调查结果将上报总队。

张锦华称,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对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由规划部门转城管部门先行制止,并及时进行技术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张锦华解释,上述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的相关违建,则由规划部门直接查处。因本报报道的违建行为发生在2012年,其土地如果落在保利中央公馆红线范围之内,当时就属规划监管;如果在红线范围之外,城管则有监管责任。

记者走访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该局法规监察科工作人员称,保利中央公馆小区旁的违建楼,当初不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否则保利中央公馆如何通过验收?”

污水泵站已改址地块性质却未变

连日来,记者经多方求证得知,南湖保利中央公馆小区旁的29层违建楼,为原南湖村村委会(现为南湖实业总公司)综合楼。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见到武汉南湖实业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袁先生,他向记者证实,该综合楼确实还未办理相关手续。

袁先生介绍,南湖村早些年进行城中村改造时,村集体约3万亩土地被征收,用以建设廉租房,政府同时为村里配比了一定数量的产业用地。考虑到排污泵站建在居民小区旁有些不妥,且排污泵站建设方城投公司也主动提出,遂将排污泵站置换到村里另一处产业用地上。

双方协商后,污水泵站最终设置在南湖花园连通渠附近,即目前已基本建成的南湖花园泵站。袁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土地置换协议显示,协议签署时间为2015年,而该综合楼建设却在2012年。对此,袁先生称双方是在协议签署前就已达成一致,村委会动工“提前”。

为何多年来该综合楼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袁先生称,该栋综合楼的相关材料,南湖村委会准备得很早,并递交给相关部门,不知什么原因,综合楼所在地的土地性质至今仍为排水用地,而未变更为产业用地。

规划仍为排水用地,29层综合楼已封顶四年,村委会是否有权擅自给土地改变性质?监管部门为何视而不见?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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