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条件居民领了十年低保 负责人把关不严受处分
2018-01-21 09:50:25
来源:湖北日报

一家姓彭的居民,不符合领取低保的条件,却连续十年享受低保。此事在惠民资金大数据监督检查中“露馅”,镇民政办负责人李某某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处分。
昨晚,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38期。本期讲述,上月,某镇大数据核查专班人员在进行大数据比对时,该镇居民彭某某一家不符合条件却连续十年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经查,2005年6月,彭某某向镇民政办递交了低保申请。镇民政办负责人李某某在初审低保名单时,没有进行认真核查就将申请名单予以通过,从而将不符合条件的彭某某一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06年7月至2015年7月,李某某对享受低保人员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进行认真复核,致使彭某某一家连续十年享受低保,累计领取低保资金48829元。
由于李某某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给国家和困难群众造成了损失。依据相关党纪规定,镇纪委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每周一案”指出,因干部的一个工作疏漏,国家的惠民资金就被错发,而且一错十年。虽然这只是一个个案,但影响很坏,不仅使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受损,也破坏了国家惠民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不严不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把关,确保惠民政策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