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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公款购礼送老板 省纪委执纪问责
2018-01-21 09:47:19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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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多发易发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重要年节假期,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持久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知止知畏。近日,省纪委集中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再次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了省委、省纪委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宜昌市长阳县政府驻汉办主任王芹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2月13日,为感谢宜昌某民营企业捐助,王芹安排汉办工作人员杨某和齐某购买价值9560元的化妆品,亲手送给该企业负责人刘某。2月25日,王芹购买价值2007元的皮带一条,送给刘某,并给其女儿500元红包。上述费用12067元,由王芹安排工作人员以办公用品、修车费、电脑维修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5张,经王芹签字后在财务列支,实际列支12533元。2016年3月23日,长阳县监察局给予王芹行政警告处分。

2.郧阳区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秦子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秦子胤在担任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62700元。2016年1月30日,郧阳区纪委给予秦子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陨阳区监察局给予秦子胤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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