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22日在武汉开幕,湖北法院携手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共同体,共商构建一体化司法保护大格局。
论坛以“凝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合力”为主题,众多国内外环境资源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相关实务界代表、优秀论文作者参会。在为期一天半的时间里,与会者深入探讨流域法治体系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与法治文化传承等前沿议题,共同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供学术指导,涵盖专家主旨演讲、分论坛研讨、成果展示等多个环节,形式开放、内容多元。
据悉,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举办4年来,与会专家学者和代表们持续聚焦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长江流域现代化治理和法治保障核心议题,深入开展交流研讨,产生了一批卓有成效、有助于推动长江司法保护的理论成果。
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还特别邀请比利时宪法法院院长,欧盟环境法官协会主席,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律与犯罪学院教授、环境法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原主任吕克拉夫里森(Luc Lavysen),昆山杜克大学环境政策荷兰籍助理教授、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联合主任杜蜜柯(Annemieke van den Dool)等外籍嘉宾参与交流,为长江流域现代化治理注入国际元素和国际视野。
论坛组委会和论坛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论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优秀研究成果的辅助决策作用,促进健全长江大保护的体制机制,促进《长江保护法》的统一适用,持续推动长江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