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通讯员:胡学英)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企发展,近日,武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江宁率队到市工商联洽谈共建沟通协作机制事宜。
座谈会上,江宁向市工商联介绍了近年来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进情况,重点介绍了武汉中院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该院为有效破解执行难、改善营商环境所做的创新执行工作机制。
据了解,近五年来,市法院全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制度57项,审结商事案件566528件,标的额3731亿元。坚持“企有所呼,我有所应”,搭建全国法院第4家营商环境数据平台,建立涉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公开诉讼服务十项承诺,当好司法护企“店小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建立与市工商联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设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探索财产保全反担保前置工作机制7,创新适用“刑事判决+民事调解”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229件,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江宁认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事关司法公正的实现,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市法院在推进执行相关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表现在司法理念与新发展阶段要求有一定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司法能力还有不足,“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破解民企执行难是法院执源治理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任重道远。要发挥司法职能,将执行强制性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江宁表示,今后要加强走访调查、法治宣传,积极服务民营企业,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和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权益,多措并举,积极保障执行案件和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双方的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无缝对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企业家就是保市场主体。”江宁希望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全面收集梳理意见建议,收集案件执行清单,改进涉企执行办案工作,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同时推动新的协作模式,如建立法院与商会日常联系机制,让民营企业家参与执法监督、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切实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服务,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武汉市工商联副主席熊曦对市中院执行局走访市工商联征求意见表示感谢,他说:“武汉市中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这对于有效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熊曦表示,民营企业受当前疫情、贸易战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关注民营经济,就是关注民生。对民企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希望市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携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协作机制。他建议执行与监督相结合、执行的硬度与温度相结合、传统模式与创新模式相结合,积极探索“法院、工商联、商会”三位一体机制,促进判决有效执行,促进司法公正。有司法护航,有信心化解“执行难”,促进民企良性发展、高质量发展。
编辑: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