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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实践“诉调对接”   浠水清泉司法所成功化解一例矛盾纠纷  本网记者熊文胜通讯员吴文瑶
2019-07-14 17:50:11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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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16时许,浠水县清泉镇辖区内土桥畈村出现一例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牵涉三方纠纷不清且相互攀扯推诿,受害者周某家属三十余人聚集在县殡仪馆,要求雇主刘某给说法,扬言不处理好就要将死者尸体抬到刘某家,事态在持续扩大之中。浠水司法所接到通知后,迅速进驻由清泉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的调解专班参与案件调解。

  胡小林所长初步了解到纠纷原委:雇主刘某为顺利安装三相电,征求供电公司农电工张某意见,被电工告之需要由刘某先找人将电线线路附近的树枝砍青。随后,刘某雇用周某来帮忙砍树枝,砍青过程中周某意外触电身亡。三方对簿,死者家属认为人是雇主请的,应由雇主刘某负相关责任;而雇主刘某认为砍青安装三相电是电力公司农电工张某提议的,责任在电力公司;与此同时,电力公司则解释电力没有报批刘某家的三相电报装,也没有安排人砍青,死者家属认为的砍青行为是电工叫的,是属于电工个人行为,电力没有责任。

  梅雨季节、公序良俗,都应该尽早出措施让死者入土为安。纠纷三方多番争论后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分歧很大,意见不一。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调解专班积极调停、多方面努力做工作,讲法律、摆道理、陈事实,最后,综合全局制定出既调又诉的方案,并促成三方达成初步调解协议:一方面形成谅解,抚慰家属情绪,另一方面不能再继续停尸堂前,让死者尽早入土为安,建议雇主刘某先垫付周某死亡所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办理丧事必要的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建议死者家属先行办理好死者安葬事宜。然后,工作专班再继续调停引导三方走司法程序,建议由死者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因周某死亡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最终,纠纷三方就此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同意服从法院的判决,一起尚闹罢调不信法的纠纷在既调又诉中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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