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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
2019-05-08 09:44:54   来源:湖北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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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却违法乱纪,大搞涉黑涉恶腐败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5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在会上通报了1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

  

  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江汉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刘汉强违规为涉黑犯罪人员办理假释

  

  2011年7月,时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武汉中院)刑二庭庭长刘汉强按照时任武汉中院副院长周滨授意,在明知涉黑犯罪人员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给案件承办人打招呼、违规提起复议、对有关人员施压误导。2011年8月,周滨分别主持召开庭务会和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通过给参会人员施加影响,隐瞒林明学具有主犯、犯数罪、涉众性经济犯罪等多个假释应从严把握的情形等方式,误导庭务会和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同意对林明学假释,并直接签发了对林明学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书,致使不该假释的罪犯被假释。林明学被违法假释后,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今年4月,周滨、刘汉强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京山市政协原副主席殷益波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殷益波在公安机关决定对黑恶势力成员黄春和等人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的情况下,通过打招呼、说情等方式,迫使被害人同意赔偿和解,使得黄春和等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殷益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去年12月,殷益波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蔡甸区公安分局党委原委员、原副局长何金洲失职渎职、对涉黑资产追缴不力

  

  2010年9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金刚桥、金国宏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终审判决后,何金洲作为侦办该案的总负责人和蔡甸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失职渎职,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未按照法院判决对金刚桥、金国宏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犯罪手段攫取的价值2960.2万元的4924.34平方米商铺依法进行追缴,致使该商铺被金国宏控制的武汉飞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占有、使用、获取收益,直至用于银行贷款抵押。何金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2月,何金洲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周峰失职渎职、为涉黑组织成员变更强制措施

  

  在大悟县高铁新区杨畈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孝文为首的涉黑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高卫东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该组织承揽工程,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该组织发展提供经济支持。高卫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1月,高卫东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崇阳县民政局、天城镇政府、谢家坳村村委会失职失责,致使谢家坳村殇夫班子恶势力坐大成势

  

  2007年3月至去年6月,以王淼新、谢耀东为首的谢家坳村殇夫班子利用地理优势,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非法控制殡仪馆,强迫丧户接受丧葬服务,敲诈勒索丧户家属,非法牟利80余万元。去年8月,该犯罪团伙10名成员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在谢家坳殇夫班子逐步发展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过程中,崇阳县民政局、天城镇政府、谢家坳村村委会不担当、慢作为,监管不力,纵容其坐大成势,危害一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去年12月,崇阳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黄齐飞被工作约谈,县民政局3任党组书记、局长黄颖、王雄夫、姜青和及民政局、天城镇政府、谢家坳村村委会的其他1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黄颖因其他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被开除党籍、公职;王雄夫、姜青和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原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履职不力,致使覃守玉恶势力团伙坐大成势

  

  2017年4月,覃守玉为垄断其承包的客运业务,在磨市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占用集体林地违规修建岗亭。2017年10月至去年3月,覃守玉纠集社会闲杂人员采取辱骂、恐吓、殴打等手段,擅自利用岗亭强行向游客和社会车辆收取“换乘费”和“停车费”。对于群众的数十次实名举报,该县有关部门未及时依法查处和取缔,致使该犯罪团伙坐大成势,为害一方。去年10月,覃守玉犯罪团伙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运管局局长李作强等14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其中李作强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建始县公安局花坪派出所原教导员刘静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

  

  2013年10月以来,刘静与该县涉黑组织头目严金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长期为该犯罪组织打招呼说情、通风报信、打听案情、出谋划策,帮助其逃避打击、查禁。刘静以“借贷收息”为名收受该犯罪组织现金17.5万元,接受严金支付的旅游费用1万元。刘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2月,刘静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老河口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程亮、王世敏等人帮助黑恶分子逃避处罚

  

  2015年,程亮、王世敏及老河口市看守所民警吴国忠、狱医蒋明等4人执法犯法,帮助羁押在该看守所的涉黑组织成员许延春、熊杰传递串供纸条、出具无罪证明,并将非法证据向法院提交,致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去年4月,程亮、王世敏等4人均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党籍,受到撤职、降级处理。

  

  阳新县兴国镇桥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柯征军涉黑犯罪

  

  2008年以来,柯征军通过笼络亲朋、网罗乡邻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盘踞五里湖、排市镇后山等地,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开设赌场、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柯征军被开除党籍,并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蝙蝠村党支部原书记钟运厚等人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

  

  2016年以来,钟运厚等6名村干部违规将本村10余个工程项目让钟运虎涉黑组织承接,为该犯罪组织武汉鸿蝠劳务有限公司注册提供帮助,将村集体资产门面无偿提供给该劳务公司作为办公场地,并积极为钟运虎犯罪组织提供经济支持。目前,钟运厚等6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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