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市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去库存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严格控制房地产新开发总量,有效扩大住房需求,全市房地产库存下降,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十堰认真落实《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在全面贯彻现有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基础上,开展房地产库存清理,摸清库存底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结合实际并借鉴同类城市经验,起草《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已报市政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颁布实施。
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房地产库存。出台《十堰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十堰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代筹房源实施细则》,推行房票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今年1至7月,十堰中心城区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商品住房49.5万平方米,占商品住房库存的22.9%。
鼓励农民等群体购房,扩大住房有效需求。全面落实房地产交易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住房消费。中国农业银行放宽农民工贷款购房条件,采取灵活还贷方式,支持农民和农民工购房。开展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购房业务,放宽公积金购房贷款、提取条件,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购房。
抓好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商品住房供给。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管控好土地“闸门”,减少住宅用地供应,落实住宅用地调整政策;强化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适当压缩住房开发建设规模;将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提高至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延长商品房上市时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减缓开发进度,实行分期开发;引导鼓励开发企业向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坚持一手抓棚户区改造,一手抓房地产去库存,以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继续贯彻落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抓好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促进住房消费政策措施,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