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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全方位支持部队强军改革
2018-01-21 10:24:11   来源:十堰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双拥办获悉,我市全方位大力支持驻军战备项目建设。经费上足额保障;妥善安排随军家属、就业上充分照顾;积极接纳军队转业干部、政策上严格落实;切实优待军人子女、教育上优先服务,赢得了驻军高度称赞。

  支持驻军战备项目建设,经费上足额保障。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119万元,追加经费3453万元,减免、优惠3900万元,加大对部队作战指挥中心、训练基地、营房、后勤保障中心等的建设,较大地改善了部队战备、训练和生活条件。

  妥善安排随军家属、就业上充分照顾。凡是烈士遗属、团以上职务、战时平时立功、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高级职称、取得科技进步奖、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随军家属优先实行行政调配安置。此外对各部队无工作的随军家属每年安排照顾2人到事业单位工作,逐步减少存量。对一时难以安置就业的无工作随军家属除落实省拨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费外,市政府每人每月再发放200元生活补助费,达到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标准。

  积极接纳军队转业干部、政策上严格落实。采取空余领导职位、预留位置、腾出位置、先进后出、带编分配、超编进入和尊重意向、发挥特长、积分选档、实职安排的方法,做到特别优秀的提职安排,艰苦地区的照顾安排,师团级干部重点安排,全部安排到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并落实相应岗位和职务。

  培训安置退役士兵,制度上全面规范。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带编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上岗率达100%,符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00%兑现自主就业政策。有意愿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支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费,培训率达100%。伤病残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切实优待军人子女、教育上优先服务。根据军人子女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的意愿,选择入学入托片区优先,选择片区学校、幼儿园优先,报考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择校优先,报考高等学校、达到批次控制线的在同等条件下录取优先,残疾军人子女纳入“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政策优先,并特别规定驻十堰地区部队军人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按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线降5分录取。对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和驻十堰地区部队军人子女转学、就学实行特事特办、提供绿色通道。

  精心服务军休干部、关怀上无微不至。市财政每年拿出900万元作为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每年拿出40万元配套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经费,2016年安排380万元专款帮助军队离退休干部维修房屋、建门球厂和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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