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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多部门联手打击虚假信息诈骗
2018-01-21 10:24:06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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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银行、无线电管理、通讯运营等部门联合出击,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有效遏制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势头。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十堰涉及虚假信息诈骗类案件1154起,损失2316万元,仅6月份,全市电信诈骗类案件发案192起,损失420万元。

  今年上半年,十堰反电信诈骗协作平台请中国电信十堰分公司及时切断了0719-8655153、0719-8884709、0719-8659651、0719-8882422、0719-8603639、0719-8651915、0719-8659682七个犯罪分子设立的诈骗热线,成功封堵关停以400为开头的诈骗电话号码2个,有效预防了电话诈骗案件发生。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平台,通过多方协作,共查控涉嫌诈骗银行账号58个,向各媒体平台推送诈骗预警信息48条,封堵涉案诈骗电话56个,查获现行伪基站23个,抓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38人,缴获伪基站设备321套。

  由于电信诈骗案落地难、追赃难,一旦发案,群众损失巨大。因此,公安机关针对涉案资金异地流转、异地冻结等问题,全市公安机关与驻十堰主要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异地银行卡涉案资金快速查询冻结机制,突破了制约反诈骗工作的一大瓶颈。

  4月14日,竹溪县一居民被冒充淘宝客服的犯罪分子以购物退款为由,骗走银行账户资金5万元。接到报警求助后,中国农业银行竹溪支行城关分理处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成功将损失追回。

  今年上半年,十堰反电信诈骗协作平台向各银行发起在线查询、应急止付请求54次,其中应急止付成功9次,成功挽回群众损失33万元。全市各银行工作人员成功劝阻市民被骗转账43次,为市民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

  十堰公安、银行等单位通过建立止付“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建设金融点对点涉案银行账户止付系统,实现了警银一体联动和警银无缝衔接工作体系,根据市民报警,及时挽回市民经济损失。

  针对花样繁多的诈骗信息,十堰公安、教育、新闻媒体等单位通过加强宣传,实施防骗培训、实时发布防骗预警提醒等,建立市民预防诈骗体系。全市公安机关依托各通信运营商等,开启诈骗电话智能锁定、自动追呼、实时提示功能,预防市民被骗;驻十堰各银行通过建立涉案银行账户黑名单制度,实行止付措施,保障市民资金安全。

  全市公安机关定期向银行通报诈骗涉案账户及开户人身份信息,由银行核查后,跟踪同一开户人的其它银行账户,一旦发现有市民往这些账户转账,银行工作人员会现场规劝汇款市民谨防被骗、停止汇款,最大限度地减少市民经济损失。

  现在,各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让市民防不胜防,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市民,接到陌生电话或信息时,要注意甄别,严防受骗。收到内容为法院传票、中奖通知、理财等电话、短信时,不要盲听盲信,尤其是接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时,千万不要轻信。中老年人要保守好家庭及个人的各类信息,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作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必要时,可拔打110咨询。针对目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法,公安民警给出了以下提示。

  1、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受害人身份被冒用,涉嫌贩毒、洗钱、拐卖儿童等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将个人银行账户中的现金转至其它账户接受检查的诈骗。

  民警提示: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办案,一切以公、检、法工作人员名义打电话要求市民转账的都是诈骗。

  2、发送孩子成绩单、聚会照片等虚假信息链接,诱骗受害人点击,之后安装木马软件,利用木马软件盗取受害人手机网银内的财物的诈骗。

  民警提示:市民手机短信、聊天软件中收到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时,一律不要点击,谨防上当受骗。

  3、冒充房管、农业、工商、税务、卫生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以购房退税、扶贫补贴、生育补贴等为名目,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拿银行卡到银行柜员机进行相关操作,引诱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账汇款。

  民警提示:办理国家发放的各类补贴、退税时,都需履行当面程序,在电话中要求市民用银行卡或网银等转账的都是诈骗。

  4、嫌疑人利用受害人的侥幸心理,借助网络、短信、电话、信件等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民警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中奖信息。

  5、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一旦受害人与其联系,就被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等实施诈骗。

  民警提示:上网购物时,一定要先认清工商注册标识,不要在未经资质认证的网商平台进行商品交易。

  6、嫌疑人以招聘业务员为由,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受害人一旦与其联系,便以收取“介绍费”、“培训费”等为由实施诈骗。

  民警提示:应聘时,要通过工商部门核实,充分了解招聘公司及中介公司情况,不要轻易给招聘或中介公司汇款。

  7、嫌疑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编发短信,谎称受害人所持银行卡在某地商场进行了巨额消费,请持卡人回复“客服电话”核实。当持卡人拨打该电话进行询问时,嫌疑人则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要求持卡人到银行柜员机上进行更改数据信息的操作,以保护资金,从而把持卡人卡内现金划转到其它账户实施诈骗。

  民警提示:遇到以上情况,应先拨打银行固定客服电话,与银行取得联系,核实银行卡消费情况,银行卡背面都印有发卡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8、以帮助受害人办理贷款、办理信用卡或提升信用卡额度为由,诱使受害人汇款。

  民警提示:办理贷款、办理信用卡或者提升信用卡额度,要通过银行的正规渠道,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中介信息。

  9、嫌疑人抓住部分人猎艳、猎奇的心理,虚构富翁丈夫不能生育等内容,重金求子,以需先支付保证金、诚意金、公证费等为由,要求受害人汇款。

  民警提示:遇到此类信息请直接“屏蔽”。

  10、冒充受害人领导、熟人、子女等,以事前非法获取的受害人信息虚构事实,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诈骗钱财。

  民警提示:遇到有人冒充领导、子女、熟人等要求汇款的情况,一定要与相关人员打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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