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日上午,2016年十堰环境保护暨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十二五”、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全市环保及环境执法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继成出席会议。
十堰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完成省下达十堰的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天数达到29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控制在89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高于83%,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良好”;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实现这些目标,今年十堰将铁腕治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出台《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十堰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编制实施《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等,开展“三禁三治”专项行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大“五河”及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工程建设。
强力执法,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继续深化“清水行动”,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强化涉水排放企业监管,2016年底前,全市所有企业废水排污口必须完成规范化整治,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清水行动”整改进展情况不力的责任主体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创建。全市创建生态乡镇15个,生态村250个,完成600个村庄环境整治的任务。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环保体制机制,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