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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荣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2018-01-21 10:23:33   来源:秦楚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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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下午,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6年全会在省政府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省长王国生将“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牌匾递交到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手上,十堰成功成为全省继随州之后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2008年5月,十堰在全市启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三城联创”工作(后又增加国家森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市创建,升级为“五城联创”)。2011年12月,十堰成功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12年12月,《十堰市创建国家、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规划》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评审;经过3年攻坚,2015年12月底,十堰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近年来,十堰坚持“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战略,以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探索创新体制机制,调整成立高规格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在全国率先实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对生态环保的考核,由原来5项增加为9项,生态环保工作考核比重从5%增加到23%—28%;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创建、能力建设等环保工作;出台《十堰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调度通报、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综合整治督办制度;开展创模电视问政,并将水与空气环境质量纳入城市管理考核,每月考核通报排名奖惩;探索PPP模式,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第三方运营。

  与此同时,十堰大力开展“清水行动”、亮剑行动、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百日攻坚行动,坚决向“三大污染”宣战;大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环境专项整治工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工程、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噪声与餐饮油烟整治工程等创模工程,十堰创模全市累计完成投资73亿元,建设81个污水处理厂、38个垃圾填埋场,其中十堰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2.5%;对60个工业点源进行“销号”治理;完成五河流域590多个排污口整治,累计完成清污分流管网1200余公里,累计完成河道清淤138.13公里,清淤量561.5万方,建设生态河堤31公里;强制关闭24家不达标企业;全面开展六大绿色系列创建,连续两年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纳入市政府年度十件实事,截至目前,十堰已成功创建生态乡镇74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29个、市级生态乡镇39个,成功创建生态村854个,其中省级生态村180个,市级生态村674个,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及成效居全省之首。

  通过创建,十堰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明显:今年初,《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对十堰治理黑臭河进行了宣传推介,十堰五条不达标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官山河已稳定达到Ⅲ类,剑河水质绝大部分时段到Ⅲ类,其他三条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2年下降50%以上;十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72%,林草覆盖率达79.3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堰空气质量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2015年PM10平均浓度降至90ug/m3,PM2.5平均浓度降至56ug/m3,分别较2014年下降8.2%和15.2%,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第三;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十堰在全省环保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丹江口水库水质多年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标准,并成功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十堰荣获全国最佳生态环保城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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