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2018-01-21 10:23:24
来源:十堰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认真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正式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通知明确,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既包括市级重点监管企业,也包括县市区认为有必要且经市环保局审核认可的企业、自愿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
根据通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包括污染防治类、环境管理类、生态保护类、社会影响类共四类、24项。综合测评后,十堰将根据企业得分情况,按照绿、蓝、黄、红四
个等级给企业环境信用计分。对评价结果为“环保诚信企业”和“环保良好企业”的绿牌与蓝牌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十堰将采取激励性措施;对评价结果为“环保警
示企业”的黄牌企业,采取约束性措施,严格管理;对评价结果为“环保不良企业”的红牌企业,采取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不得授予荣誉称号、不予新
增贷款等惩戒性措施,督促企业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