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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四巡视组到竹溪县开展巡视回访督查工作
2018-01-21 10:23:21   来源:未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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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4日至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到竹溪县开展巡视回访督查工作。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张振二、副组长黄学军、副厅级巡视专员李向宇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参加回访督查。巡视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对该县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对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等作出指示和要求。

2015年4月至5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竹溪县进行了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成员先后深入全县15个乡镇、40多个重点部门进行调研,与200余名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发放调查问卷997份。7月26日,巡视组通报了巡视情况,在客观评价全县各项工作的同时,严肃地指出了全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民主集中制与选人用人、落实“两个责任”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45个。

省委巡视组巡视竹溪情况反馈会后,竹溪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8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办公室、督查问责小组,制订下发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每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会商督办会,每月通报一次整改进度,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五定”、“六制”、“七查”,即凡是能够纠正的事项一律坚决予以纠正,决不搞下不为例;凡是整改中发现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律坚决查处到位,做到见事见人见纪律;凡是没有认真自查、整改工作走过场、又被举报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坚决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实行“一案双查”;确因其它客观因素,暂时无法纠正的事项,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等措施一律坚决规范到位,不留漏洞。整改事项坚持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工作专班、定责任目标、定整改时限的原则,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实行整改问题“交办制”、整改进度“报告制”、重点难点问题“会商制”、整改问题“督办制”、整改实效“评估制”、整改结果“销号制”。坚持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到查背景、查决策、查依据、查事实、查过程、查结果、查政策法律,弄清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有力确保了整改工作动真格、见实效。同时,把落实整改与促进工作、推动发展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查办大要案44件,采用“两规”查办案件3件3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11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对22个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113人,诫勉谈话55人次,约谈60人次,通报批评35个责任单位,责令3个单位和16名党员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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