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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钱包被窃亲赴小偷老家劝其归还
2018-01-21 10:23:22   来源:网络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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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人胡女士从事家电销售生意。11日,她来到汉口舵落口参加一个家电订货会,并入住东西湖区三秀路附近的黎都大酒店。11日中午12点左右,她到酒店一楼大厅办理退房。在排队等待退房的间隙,胡女士去了一趟洗手间。而她的钱包却被遗忘在了大厅的沙发上。

办完退房,胡女士离开了酒店,当她来到舵落口大市场准备订货时,突然发现,钱包不在身上,便立即给酒店打去电话,酒店工作人员回复,钱包已经不在了。之后,胡女士通过酒店的监控视频发现,是一名中年男子拿走了她的钱包。

昨 天,通过这段监控视频,武汉晚报记者看到,在胡女士离开几分钟后,一对中年男女一前一后,从酒店大厅走出。女子最先看到了钱包,但没有拿,而是告诉那名男 子。男子已经走过沙发,但他折返回来寻找,在女子的指引下,男子找到了钱包。他打开钱包的拉链看了看,之后,将钱包带走。

通过入住信息,胡女士很快得到了男子的身份信息,英山男子刘某。民警对胡女士的报案很重视,做了笔录,并准备立案。胡女士说,不希望男子因为一时贪念毁了一生。她想亲自去该男子老家,劝男子归还。

赶到男子老家英山,胡女士在雷家店镇找到了男子的父母,说明来意,并送上大约价值一千元的礼物。男子的父母都已经七八十岁,没法帮到胡女士劝说这个儿子。于是,胡女士又到杨柳湾镇,找到了男子的弟弟,并请弟弟、弟媳吃饭,希望他们帮忙劝说哥哥归还。

不过,当弟弟拨打哥哥的电话,哥哥却怎么也不肯接。最后,只在短信里告诉胡女士,钱已经被他还了高利贷,等他渡过这个难关,他会把钱还给胡女士。胡女士拨打电话,男子却始终不肯接。

胡女士说,她将在今天到派出所,请求立案。不为追回那点钱,只为让这种不知悔改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若钱有幸追回,她宁愿全部捐出,也绝不便宜了刘某。

昨 天,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男子将他人遗忘在酒店的钱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据为己有,且金额较大,拒不归还,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非法占有, 而是盗窃。因为,该钱包遗落在酒店的沙发上,仍是酒店可控的范围,男子不去交给酒店,而是乘机拿走,属于盗窃。其行为性质与马路上捡拾,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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