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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新媒体时代下的虚假信息行为
2018-01-21 10:09:43   来源:金融时报(北京)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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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对信息具有高度敏感性且夹杂着利益博弈,一直以来受到各种小道消息、虚假信息甚至谣言的困扰。尤其是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虚假信息也在借助自媒体交互强、传播快的特性广泛传播,极易误导投资者,并对股市、资本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资本市场是一个基于信息定价的市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是资金合理配置、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资本市场上的信息传播具有来源多元、类型多样、高度敏感、利益驱动明显的突出特点,常见的虚假、误导性信息不仅涉及上市公司经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金走向,还涉及监管部门执法动向与宏观经济政策,不仅引发证券期货价格波动,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诱发金融风险。

正因如此,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是我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重点之一,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并扎实贯彻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工作要求。

调查组雷厉风行追查谣言源头

什么是谣言?所谓谣言,就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无中生有的各种言论。对于资本市场上的谣言,监管层始终在行动并祭出利器。本报记者日前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获悉,深圳证监局近期依法调查了一起通过自媒体、网站传播虚假信息案。

2016年2月24日13时左右,新浪微博“深圳推手王先春”发布了一条信息内容是:“知情人士透露,自3月1日起创业板将全面停止审核,后续按注册制实施;主板和中小板暂时未定,择期再做安排”。而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王某某指示其下属在“深圳推手王先春”微博发布上述信息。该条微博先后被1356人阅读。

事实上,该信息后经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证实为虚假信息。考虑到“深圳推手王先春”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已经被证监会证实,调查组采取了“突袭”的方式,直奔王某某办公场所,获取了王某某通过下属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的证据,明确了王某某为发布虚假信息的责任人。

那王某某是这条谣言的源头么?据相关调查人员透露,这一虚假信息系王某某在某微信群中获悉。王某某辩称该信息系转载于第三人,为了全面调查取证,同时也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调查人员通过获取王某某的手机信息,查询到了其“上手”信息来源系某微信群好友,并兵分三路分别前往成都、武汉和杭州,核实相关信息的传递过程。

调查组往上追查了三个传递节点后发现,上游信息来源仍为微信群中传递,同时经过向新浪微博运营商核实,也未发现王某某所称的上述“第三人”发布过相关信息。最终,调查组既取得了王某某授意通过微博发布相关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客观及主观证据,也对其相关辩解进行了取证反驳,形成了正、反两方面相结合的完整证据链条。

深圳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使用微博传播该信息的王某某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已经调查终结,正在审理过程中。

事实上,王某某不经核实就转发、传播对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也导致了该虚假消息的进一步传播和蔓延,误导了投资者,扰乱了证券市场。

据了解,王某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有关“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新闻人更应对信息源多方求证

如果说王某某系非从事新闻工作的个人,其发布的上述虚假信息微博被1356人阅读,那么通过知名网站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就更值得警惕了。据悉,近期,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了多宗知名网站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给这类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证券期货市场的虚假信息要提高警惕。

同样还是关于“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虚假信息案。如前所述,2月24日中午,微博、微信、网络开始流传“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相关信息,主要内容为“自3月1日起创业板将全面停止审核,后续按注册制实施;主板和中小板暂时未定,择期再做安排”。但这一传播主要为一些个人微博、微信进行转发,影响面小,点击阅读量均较少。

深圳证监局相关调查人员表示,2月24日14时36分左右,每经网记者李某在其手机微信群“天天涨停板”中看到了“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的相关信息,李某立即在网上进行了搜索,发现有多个个人微博、股吧在传播。李某随后向两位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和一位上市公司下属企业负责投资的人员进行了初步核实,然而,上述三人均称并未听说该信息。尽管没有得到证实,但李某仍然开始以“知情人士透露”的口吻撰写报道,并对结合市场高度关注的“注册制改革”进行深入分析。

据了解,李某完成撰写后,按照每日经济新闻内部有关原创稿件的发布流程,最后在每经网发布。

该新闻发布后,立即在市场引起轩然大波,被多个主流财经网站转载,造成了虚假信息广泛传播。据记者了解,2月25日,创业板指当日下跌7.56%。尽管市场涨跌有其自身规律,但是该虚假信息着实对投资者心理影响较大,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为此,2月26日收市后,中国证监会发布“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我会强烈谴责这些不负责任的虚假传言,我会从未单独研究过创业板注册制,也不存在主板、中小板择期再做安排的问题”,并强调“编造、传播股市谣言是违法行为……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我会正式发布的信息,不传谣、不信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相关调查人士表示,证监会稽查局通过舆情监控系统发现上述虚假信息后,立即启动了案件的初步调查并交由深圳证监局办理。深圳证监局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对每经网、李某等进行立案调查,至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进行了详细取证,调查了李某等人采写、编辑、发布虚假信息过程的客观证据材料,对每经网发布虚假信息的网页进行了取证。李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罚审理中。

信息传播秩序仍需多方齐抓共管

当前,互联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已经成为编造、传播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常见载体,成为妨碍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和法制环境的顽疾之一。一些虚假信息通过上述平台传播迅速、欺骗性强、影响面广、负面危害很大,且短期内难以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于虚假信息案件的查办,也给投资者提出了警醒。既警示投资者,转发、分享未经证实的信息需格外谨慎,避免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帮凶”,又提醒投资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仔细甄别自媒体传播的信息,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此外,上述两个案件表明了证监会查处虚假信息、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

据悉,目前,证监会打击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初步形成了有威慑力、持续性、常态化的执法格局。2015年以来,证监会立案稽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19件,作出行政处罚11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专门部署开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有效执法威慑与遏制。这些案件显示,在移动互联网广泛普及的背景下,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危害加剧,更需严管。

事实上,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所需的良好信息传播秩序,还离不开证监会与新闻出版、广电、工信、网信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防治,以及与公安机关的密切执法协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期货谣言的监测与线索发现力度,对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与预期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全面关注其中是否存在操纵市场、伪市值管理、利益输送等行为,扎实贯彻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工作要求。

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是我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重点之一,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并扎实贯彻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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