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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铁矿工人最早的罢工斗争
2018-01-21 10:20:51   来源:黄石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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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的工人阶级形成于清末,很早就懂得通过罢工斗争,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因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为自发性质。有的取得小的胜利,有的则以失败告终。

  第一次罢工发生于1897年(清光二十三年)。当时黄石的近代企业只有大冶铁矿一家,隶属于汉阳钢铁总厂,主要是开采铁矿石送汉阳铁厂冶炼,矿山的劳动形态为包工制,即矿局把采矿工程包给工头,由工头招揽工人采挖,矿局按采场装车数量给工价(一车铁矿石为一吨)。有个叫潘岱的人领头承包了铁门槛采场的采挖工作,矿局规定每采一车矿给工价220文钱,潘岱认为工价太低,多次与矿局交涉,矿局就是不肯加价。潘岱遂带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价,不加价就不复工。矿局在工人罢工的压力下,只得将每车矿石加价至330文。第一次罢工取得胜利。

  第二次罢工发生在1912年(民国元年)11月。因工资过低,大冶铁矿运矿铁路的火车司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致使运矿铁路运输瘫痪,矿石不能进汉阳铁厂,使汉阳铁厂无冶炼之原料,工厂处于停工状态。当时的民国政府副总统黎元洪派大冶县知事会同湖北省政府派驻大冶铁矿矿监纪光汉(辛亥革命时派驻大冶铁矿,推行新政府政令)进行“弹压”,罢工被镇压下去。

  第三次罢工发生于1915年(民国四年)5月。当时汉冶萍公司借了大批日债,日本要用铁矿石还债,不得还现金。公司要大冶铁矿提高铁矿石产量,但又不增加工人和机器设备,矿局无法,只好在原有铁矿石包价的基础上,实行“溢额提奖”制度,规定每个月开采铁矿石定额以矿山投产以来同一月份最高采额作为本年同月份的最低限额,如1913年1月份得道湾采场所开采的铁矿为39000吨,是历年来1月份的最高开采额,矿局以此作为1914年1月份的定额,超过此定额的每吨给予奖银四分七厘(采矿工人奖银三分,车务、转运工人一分五厘,磅矿工人二厘)。按照这个制度,到次年1月又必须超过本年1月的开采额,才能得到奖金。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大,工资却增加很少。公司借此得到更多的利润。汉冶萍代经理王勋谈到这个制度时说:“如果某月份出额超过以前,提高产额5000吨,则奖金只200两(这是以每吨四分计算的,如按四厘七计,也不过235两),而公司所获利益则在8000两之谱。”(《汉冶萍公司档案》。)

  “溢额提奖”制度实行后,这年7月份,铁矿石产量达到56000吨,这是从工人身上压榨出来的。工人想多挣工资,每天得拼命的干活,但生产定额一达到新的水平,矿局就提高定额,工人想稳住自己的工资,就得付更高的劳动代价。

  1915年5月,大冶铁矿开始试行《冶矿采矿办事处简章》(草案),这是根据日本制铁所要求制定的,日本制铁所规定:凡装运日本制铁所偿还债务的铁矿石,“矿块大小须在75—150公分之间,其小至25公分者不收”。据此,《冶矿采矿办事简章》(草案)则规定:“验收铁矿时若渗有泥土,或含铜含碛之质,或矿石大小不合定式,得将原车之矿充公。”这样,矿工就等于白白为矿局采了一车矿(一车即一吨),工人非常气愤。

  适逢得道湾采区主任王观英克扣工人,得道湾采区的矿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起来反抗了。

  王观英系盛宣怀早年派往美国的留学生,1914年回国,到大冶得道湾采区任采矿主任。此人非常自恃,经常逼着工人在恶劣的环境下作业,工人多次提出增加设备,改善劳动条件,他不予理睬。矿工采出矿石,运到地点验收时,王观英却百般挑剔,借以讨好日本收矿人员,往往借口矿石大小不合规定尺寸或夹泥土,不但扣除整车矿石的工价,而且还要罚款。据矿石验收人员报告,王观英用这种借口扣除整车工价的,每天总数达几十吨,罚款达10余串。许多工人劳动一天,不但毫无所得,还要借钱缴纳罚款。一天,矿工跑到得道湾采矿办事处,向矿局提出抗议,王观英则指责矿工们是无理取闹。

  5月24日,得道湾的全体矿工终于起来反对“溢额提奖”制度,反对王观英克扣工人,举行罢工,铁山采区的几百工人,为支援得道湾工人的斗争,也举行了罢工,矿山采矿工作全部停顿。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人要矿,便向矿局施加压力。矿局便找大冶县知事,县署立即派出警察,将罢工的领导人陆垂富、潘本谱(潘大脚)抓进大冶县牢房,又逮捕工人中的积极分子多人,罢工斗争停止,陆垂富后死于大冶县监狱。

  第四次罢工发生于1920年。汉冶萍公司时期,大冶铁矿的管辖范围从铁山采场至石灰窑江边码头,中经下陆,矿局办事处设于石灰窑江边。铁路、机厂、码头工人上下班一般都坐铁路摇车,1920年,袁家湖正在兴建大冶铁厂,许多工人住在下陆、铁山,上下班亦搭乘摇车。这时乘摇车的人增多。矿局想从工人身上捞一笔钱,规定每人坐车一次,收6个铜板的费用,引起了工人的不满。于是铁矿和铁厂工人联合举行罢工,坚决反对坐摇车收费。矿局怕事态扩大,影响铁矿石运输日本偿还债务,影响大冶铁厂的建设工期,遂取消了坐车收费的规定。这次罢工以胜利结束。

  以上四次自发性质的罢工,为1923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冶铁矿下陆大罢工积累了经验,此次罢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严密,最终取得胜利,并为尔后京汉铁路“二·七”大罢工提供了组织经验。(马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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