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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女生遭校园暴力案一审宣判 3名18岁被告获刑
2018-01-21 10:02:48   来源:新京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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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中学女生遭同学围堵轮扇耳光”追踪

  去年4月16日,网上流出一女生遭多名学生掌掴的视频(新京报2015年4月18日报道)。昨天上午,这起校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名打人者8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将于近期向海淀区教委发送相关司法建议,并表示愿与区教委形成合力,共同采取措施,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女生遭掌掴视频 网传引关注

  2015年4月16日,一段与校园暴力有关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一女生边动手边叫嚣谩骂,一女生则遭多人掌掴,该视频引发热议。北京市第105中学随后回应,确认视频中被打和打人的两名女生系该校学生,学校以及海淀区教委、警方均已介入调查。

  昨日,海淀法院对该校园暴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校园周边,除刘某某、邬某某、贾某三名被诉寻衅滋事成年人外,其他参与人员多为未成年学生。此案因部分作案视频被上传网络,引发了社会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普遍关注。

  据了解,该案系未成年学生间的琐事纠纷所引发,但双方未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矛盾,反而借助“找人替自己出头”以向对方示威等方式,致使矛盾不断升级。案发当日,三被告人在他人纠集下,伙同多名未成年学生随意殴打涉事女生,并将殴打过程拍摄成视频上传至互联网。

  三获刑者均18岁 两人是女孩

  经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6日17时许,均为18岁的被告人刘某某、邬某某和贾某伙同多名未满18周岁的多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洋馆北侧紫御府附近,无故对15岁女生进行殴打,情节恶劣。其中刘某某与邬某某均为女性。

  三被告人于2015年4月18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三被告人及部分未成年同案人通过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形式获得被打女生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未成年被害人,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三被告人具备自首、获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被告人邬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将向教育部门发司法建议

  据悉,海淀法院近期将向海淀区教委发送相关司法建议,希望与区教委形成合力,共同采取措施,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司法建议拟提出,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系列活动,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明辨是非、遵规守法。同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海淀法院介绍,作为高校集中的“学区”,法院结合辖区中小学众多,在针对校园暴力的问题上,法院采取“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2+3+3”的校园暴力预防机制,即以法制校长和亲职教育两项特色工作为抓手,针对学生、家长、老师三类重点群体,采取家庭、学校、法院三位一体的多维度、立体化措施防控校园暴力。

  ■ 追访

  法官:止暴需保护惩戒双管齐下

  日前,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对校园暴力的惩戒力度过于温和,司法实践中对实施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大多判处缓刑或者定罪却免予刑事处罚。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目前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情节轻微的不予起诉或者暂缓起诉。

  一位负责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法律的“宽松”一方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另一方面却使得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惩戒。

  “一些触犯法律却没有被起诉的未成年,人只能由学校进行约束和规范,这对不良行为惩戒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该法官认为,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惩戒手段方面,目前的法律法规仍有完善的空间。

  ■ 分析

  高一下学期为校园暴力高发期

  “未成年人对幼童或者同龄人施暴,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其行为模式均是来自于效仿”,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心理科主任医师王健分析说,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孩子的行为是对父母或者其他成人行为的效仿,因此家暴在施暴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较为频发,另外未成年人容易对流行文化进行模仿。

  王健介绍,从心理学上分析,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是一种“品格障碍”,而这种“品格障碍”演变成人格障碍或者罪犯的例子屡见不鲜。在初中到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成长,以上的两类未成年人逐渐会采取产生反社会行为,这种行为从欺骗开始,进而演变成暴力。“是希望在一种非主流的价值体系中,通过别人的惧怕获得尊严。”

  另据前述法官说,从法院的审判来看,未成年暴力犯罪的案件集中在高一的下学期,这个时候不少未成年人彼此之间经过一个学期的接触已经逐渐熟悉,开始互相成立帮派共同实施一些暴力行为。

  ■ 数据

  校园暴力未成年人“犯案”超6成

  今年5月31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近五年来北京法院审结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情况。

  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审结校园暴力犯罪案件近200件,校园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三类案件累计占比78%。约有70%的案件系共同犯罪案件。从犯罪主体上看,未成年人约占校园暴力犯罪总人数的62%,其中男性占绝大多数。

  校园暴力案件被害主体绝大多数系在校学生,约有14%的案件,被害人受到扇耳光、泼冷水、烟头烫、拍裸照等较恶劣的侮辱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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