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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后国内家庭如何收养子女
2022-12-09 15:01:25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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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李丽 通讯员 吴琼)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我们常收到电话咨询,他们想了解有关收养子女的相关问题,比如收养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到哪里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如何办理收养登记等,记者来到儿童收养工作的机构——湖北省涉外收养中心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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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当前,虽然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数量逐年在减少,但是国内居民收养子女的需求却很稳定。事实上,有关收养子女的相关问题,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都有明确规定,在此简单向大家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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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收养?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2、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3、哪些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收养子女应当到哪里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一)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在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有何特殊要求?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除?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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