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违章建设五栋学生和外教公寓计25965㎡,至今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工程监理、没有施工验收、消防验收、无水电验收,无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使用并盈利长达十七年:
6月13日6时42分许,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校园安全事件”是高危问题,应防患于未然。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非法自建房屋、非法使用并直接威胁3000余名学生和外籍教师人身安全。
一、基本事实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武汉职院)在位于洪山区关山街关山一路20号占地面积13.1亩土地上拆除原地上合法建筑4375.74㎡房屋。
未经任何政府相关规划部门审核、立项、备案、审批,在原地上非法违建25965㎡的五栋学生和外教公寓楼。
2004年武汉职院将建成后未经监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质检验收的五栋违建建筑陆续投入使用至今长达17年。
二、执法部门认定武汉职院违建、东新城管局查处违建的事实
2014年1月15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认定:“武职学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所建的学生宿舍及外籍专家楼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其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附件1)
2014年3月10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简称:东新城管局)作为执法单位,向武汉职院下达(东开)强拆决字(2014)第01498号《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关山大道以东,南湖大道以北,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东区)校园内,学生宿舍楼东八楼、东九楼、外籍专家楼共计三处违法建筑,建筑面积13900㎡。”(附件2)
2018年元月26日东新城管局再次对武汉职院下达限期90天拆除违建《公告》:“《公告》之日起90日内,武职自行组织清退、自拆。规定时间内如不自行拆除,也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附件3)东新城管局三十多次到武汉职院与相关领导通报并现场督促学校进行自拆,但武汉职院领导均不予理会。十七年来,武汉职院既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又心安理得利用违建建筑攫取巨额利润。
三、3000余名学生和外籍教师天天生活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违建宿舍中,一旦出现事故,谁能承担责任?
为了哄骗政府及执法部门,武汉职院用高价收买方式找武汉市以外的宜昌一家公司提供所谓的外地公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主体建筑质量检测报告》,以非法高价17年后找一家评估公司制作评估报告,抵挡政府及城管部门。
四、各大媒体如实报道武汉职院违建情况
2012年12月24日各媒体均用大篇幅对武汉职院违建进行了相关报道:
新华网、人民网、新民网、网易新闻、中国日报国际频道线上报道《武汉一学校宿舍建成8年未验收、千余师生安全无保障》;(附件4)
法制网刊登《武汉一公办高校内2万平米“违建房”缘何长成》;(附件5)
2013年6月17日《楚天金报》第6版整版刊登《11亩土地拉锯战悬疑待解》,搜狐焦点也同时线上报道;(附件6)
2019年2月17日《法制日报》刊登《四年拆不动的万余方违建》。
(附件7)
五、武汉职院在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有特权吗?是法外之地吗?
今天中国的学校是不是因为教育资源之因,到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地步?上级教育部门为什么不依法纠正呢?
湖北联储物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