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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户籍制度改革落户 将实行“零门槛”
2018-01-21 10:21:27   来源:腾讯大楚网

  22日,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透露,为发展城区人口,黄石将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实行“零门槛”落户。凡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所租赁),且自愿申请来黄石落户的人员,将取消所有户口迁移限制条件。黄石市公安局最近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当日市长董卫民主持的会议讨论时原则上通过。

  黄石城区现有户籍常住人口74万多人,加上流动人口也只有80万,近几年,黄石每年虽然出生3—5万人,而每年新增人口只有1万多人,除了各类死亡人口以外,迁入黄石与迁出黄石人口已经倒挂,每年迁往全国各地的人口比迁入黄石的人口还要多几千人。2013年,黄石放宽了落户条件,但仍有一些限制。为增加城区人口规模,尽快实现百万人口城市,这次将实行“零门槛”,敞开大门招贤纳士,只要个人身份正常,总可以找到符合以下落户的七个条件之一。

  一、城镇就业落户“零门槛”。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含租赁)、稳定职业的就业、务工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申请在本市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限制,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其父母、子女可随千落户。

  二、投靠落户“零门槛”。本市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投靠的,取消年龄、婚姻状况的条件限制,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

  三、本市投资兴办实业落户“零门槛”。在本市投资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取消投资和纳税额度的条件限制,可以申请将其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四、人才落户“零门槛”。对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和稳定就业,取消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限制,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其父母、子女可随迁落户。

  五、入学落户“零门槛”。凡自愿来黄石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凭监护人提供的合法稳定住所和申请,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

  六、复退转业军人落户“零门槛”。复退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自愿在本市安置落户,凭复退、转业或接收单位相关证明等,可在本市落户,其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

  七、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零门槛”。黄石籍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地待业、失业和无法就业的,可回本市登记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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