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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社保缴费基数明起调整
2018-01-21 10:20:55   来源:黄石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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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期内(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缴费基数将予调整。

  企业参加“五险”的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单位2015年度月平均职工工资总额和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全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的九个档次,月应缴费档次标准分别为:415元、484元、553元、622元、691元、1037元、1382元、1728元、2073元。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月应缴费194元,年应缴纳基本医疗大额保险120元。

  同时,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也进行了明确。如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7%,其中单位19%、个人8%。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0%。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10%,其中单位8%、个人2%。(记者 王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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