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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下调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9%
2018-01-21 10:20:39   来源:黄石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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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 王若梦)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6月份起,黄石市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切实为企业减负。

  根据国务院部署,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下调范围是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调整前,黄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从2016年6月起,黄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9核定。在2年阶段性下调期内,市本级将减征基本养老保险费约1亿元。

  2015年3月,黄石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降为2%(其中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从2016年5月1日起,黄石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因下调总费率,预计2年内将减征失业保险费1亿元,将惠及2700余家参保单位22万名参保人员。

  怎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据了解,从2016年6月起,失业保险正常缴费单位按0.7%、个人按0.3%的比例进行核定;调整2016年5月份核定数据,在单位核定数上增加一条负记录冲减单位缴费工资基数1的失业保险费;2016年5月份失业保险实缴单位按单位基数1放入单位失业保险待转金。

  针对有参保人员担心费率下调后影响个人权益问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不会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养老金水平高低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紧密相关,但这次费率降低只影响统筹基金的收入,不涉及缴纳年限、缴费基数等,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计发。

  据悉,黄石还将所有参保缴费企业纳入稳岗补贴政策范围,采取补贴标准与裁员率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和少裁员,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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