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网讯(通讯员 焦丹)最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终审判决书,大冶市某卫生院在职职工李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大冶市陈贵镇已婚育龄妇女黄某某,政策外怀孕第三胎,孕时三个多月在外地B超鉴定得知是女孩后,经熟人介绍于2015年9月17日到大冶市金湖卫生院找到李某某私下注射引产针,9月18日到李某某家中做人流手术并收取报酬2300元,手术后,黄某因子宫壁损伤及出血而死于失血性休克,后转到大冶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9月24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被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造成一人死亡,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死亡与李某的引产手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黄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期依法做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终审判决。
"两非"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我国对"两非"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将被取缔,涉案人员最高将追究刑事责任。计划生育是国策,"两非"红线有高压,近年来,大冶市卫生计生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两非"行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