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提出34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治理方式、提升发展服务能力,以更优环境、更实举措、更强支撑,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已形成三年迭代:2023年22条《若干举措》、2025年37条《重点举措清单》、2026年34项《工作要点》。表面看条数在变,实质是治理逻辑的深层升级。
2026年版至少有五大创新值得说。
一、从"反垄断"到"反内卷":竞争治理的范式转移
2023年版和2025年版的核心关键词都是"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指向的是传统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2026年版首次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这不是换个说法,而是治理对象的根本拓展。
"内卷式"竞争和传统垄断是两码事。传统垄断是"大欺小",内卷是"大家一起卷死"——平台强制商家低价销售、用算法控制流量分配、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自杀式价格战。这些行为未必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垄断,但对民营经济的伤害同样深重:利润被压到极致,企业没有资源投入研发,全行业陷入"越努力越亏损"的泥潭。
2025年版其实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到"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成本调查、价格检查和约谈指导",但那还停留在"约谈指导"层面。2026年版把它升级为34项重点任务之一,意味着从临时措施变成了制度化行动。这是一个信号:监管思路正在从"管赢家"转向"管生态"。
二、从"双随机一公开"到"扫码入企":监管方式的技术跃迁
2023年版提"双随机一公开",2025年版提"服务型执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重点在执法温度。2026年版直接上了一个技术台阶——探索"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监管模式。
"扫码入企"的机制设计很有意思: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线上报备,系统生成唯一"执法码",企业扫码就能看到检查内容、依据和人员信息,还能反馈评价。这不只是数字化,本质上是把监管的"单方向权力"变成了"双向透明流程"——以前是企业被动接受检查,现在检查本身也被检查。
上海走得更远,推出了涉企行政检查"熔断"机制:检查间隔不足一个月的,系统自动拦截。这就从技术层面堵死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老问题。2026年版把这个地方经验上升为全国性探索方向,是"智慧监管"的实质性一步。
三、从"专项行动"到"四个一批":破壁行动的刚性约束
2023年版和2025年版都部署了反垄断和公平竞争专项行动,但目标表述比较笼统——"坚决破除""依法查处"之类。2026年版配套了为期8个月(5月至12月)的专项行动,且给出了非常刚性的"四个一批"考核: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废除修改一批问题政策、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出台一批制度机制。
更关键的是,专项行动紧盯的四类堵点非常具体:妨碍企业公平准入与自主经营、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资质认定内外有别、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投标隐性壁垒。尤其是第四条——"利用信用评价设限""变相要求优先本地产品",这些都是地方保护的新变种,比传统的"明文歧视"隐蔽得多,说明监管对问题形态的认知在深化。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但很重要的动作:全面清理全国31个省区市的地方标准,力争2026年底前废止、整合一批造成市场分割的标准。地方标准往往是"技术性壁垒"的载体——表面看是技术规范,实际上是区域小循环的保护墙。从法律层面清理到技术层面清理,这是破壁的纵深推进。
四、从"普惠帮扶"到"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粒度的根本细化
2023年版对个体工商户基本是"一揽子"表述,2025年版提出了"名特优新"分类,2026年版则明确要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级分型标准,实施差异化帮扶。
这不是文字游戏。中国有1.2亿个体工商户,他们的处境天差地别——街边早餐铺和科技型小微工作室面临的完全不是同一个问题。"生存型"需要的是社保兜底和租金减免,"成长型"需要的是融资渠道和市场对接,"发展型"需要的是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用一套政策覆盖所有人,结果就是谁都觉得没帮到自己。分型分类本质上是把政策的"散弹枪"换成"狙击枪"。
地方实践已经跑在前面:山西的"惠商保"项目累计为10.1万户个体工商户赔付7.49亿元,天津的"个转企一件事"改革把8个部门流程整合、9个工作日压到3个。2026年版把这些地方经验纳入全国框架,是"基层创新→顶层固化"的政策生成路径。
五、从"政策文件"到"法律配套":法治位阶的质变
2023年版和2025年版都是行政性文件,依托的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部门规章。2026年版则有了根本不同的法治基础——《民营经济促进法》已正式实施,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完善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实施的有关配套法规"列为重点。
这意味着34项工作要点不再是"想做什么",而是"法律要求做什么"。涉企收费监管从"清理整顿"变成了法律义务,公平竞争从"政策倡导"变成了法定要求,执法规范化从"服务型执法"的软性表述变成了有法可依的硬约束。这是从"文件治国"到"依法护商"的关键一跳。
总之,从22条到37条再到34项,条数在减少但含金量在增加。2026年版的真正创新不在数量,而在三个转变:治理对象从"管垄断"拓展到"管内卷",治理工具从"人海执法"升级到"扫码留痕",治理依据从"政策文件"跃升到"法律配套"。如果说2023年版是"搭框架"、2025年版是"填内容",2026年版则开始"装牙齿"——它不再只是表态性的政策清单,而是有法可依、有技可施、有时可考的行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