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新闻,引人注目,终于重视这个问题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举办的青年演员和经纪人培训班中强化税法教育,34名演员参与培训。
一、培训背景与核心内容
1、行业痛点驱动课程革新
近年来,明星偷税漏税事件频发(如范冰冰、郑爽等案例),导致公众对演艺行业税务合规性高度关注。此次培训班将税法课时增加50%,并邀请执业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如某艺人因“阴阳合同”被罚13亿元)讲解税法实务。课程内容覆盖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室税务结构优化及跨境收入合规处理,旨在帮助演员建立“合法纳税是职业底线”的认知。
2、多元化课程体系构建
除税法外,培训班新增三大模块:
粉丝管理:教授如何规范粉丝行为(如反网暴、反集资),避免因粉丝失控导致艺人形象受损;
舆情应对:通过模拟突发事件(如绯闻、代言争议),训练危机公关策略;
心理疏导:针对行业高压环境,提供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技巧。
3、行业标杆经验共享
培训班邀请《问苍茫》《我们的河山》等主旋律剧集的演员代表分享创作心得,并组织观摩抗战剧目片段,引导青年演员关注社会价值导向的创作方向。
二、参训群体特征与反馈
1、学员构成与选拔机制
参训的34名演员以青年群体为主(如杨超越、陈都灵),需通过经纪公司推荐和资格审核。值得注意的是,名单中未包含曾涉税务问题的“高风险艺人”,侧面体现培训的预防性定位而非“问题纠偏”。
2、课堂表现与行业反响
学员在税法课上“无人玩手机”,律师提及高额罚款案例时“鸦雀无声”,部分演员全程记录笔记;
公众舆论呈现两极分化:多数网友认可“早该补上这堂课”,但也质疑“真正需要培训的顶流未必到场”。
三、政策意图与行业影响
1、官方治理逻辑升级
广电总局通过培训传递明确信号:税务合规与职业素养将成为艺人准入隐性门槛。此举与2025年实施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方案》形成政策呼应,要求明星工作室全面转向查账征收。
2、行业生态重塑路径
短期效应:通过案例震慑与知识普及,降低偷税漏税事件发生率;
长期目标:推动演员从“流量依赖”转向“专业能力+社会责任感”双轨发展,例如将纳税记录、粉丝管理能力纳入影视项目选角评估体系。
3、国际经验本土化尝试
借鉴好莱坞“演员工会税务培训”模式,中国探索建立常态化艺人教育机制。2025年计划举办5期同类培训,覆盖超200名演员及经纪人。
四、争议与挑战
1、执行效力存疑
有评论指出,4天培训难以改变深层行业惯性,需配套动态监管措施(如建立艺人税务信用档案、定期抽查工作室账目)。
2、课程覆盖局限性
当前培训侧重“防御性技能”(如避税风险识别),但对片酬合理化、资本与明星利益切割等结构性矛盾触及有限。
我在2018年就提了这个建议,被省政协采纳,估计也上报全国政协。
找不到原文,问一下腾讯元宝:湖北叶青教授关于严厉打击影视明星偷税漏税的建议。
回答:湖北叶青教授作为财税领域的权威专家,长期以来关注影视明星偷税漏税问题,并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议,主要聚焦于制度完善、技术革新和价值观引导等方面。以下是其核心观点及建议的综合梳理:
一、制度优化:推动税收征管方式改革
1、查账征收替代定额征收
叶青指出,影视工作室长期利用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定额征收漏洞,将实际收入与核定税额脱钩(如过去税率仅6%),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他建议全面推行查账征收,即根据实际收入按比例征税,并要求税务部门对高收入明星工作室进行动态核查,确保税负公平。这一建议在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娱领域税收整顿通知中已部分落实。
2、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监管
针对部分地方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吸引明星工作室注册的现象(如无锡、霍尔果斯的返税政策),叶青强调需规范地方税收优惠,防止政策被滥用为避税工具。他主张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杜绝变相降低税负的行为。
二、技术赋能:构建透明化税收治理体系
1、区块链技术打击“阴阳合同”
叶青提出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和全程留痕特性,建立合同备案与收入申报的联动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合同和收入隐匿行为。该建议与2025年税收大数据监管趋势相契合,当前税务机关已逐步采用智能算法筛查异常交易数据。
2、强化国际税收协作(CRS机制)
针对明星通过海外账户转移收入的逃税行为,叶青支持加强CRS(共同申报准则)执行力度,要求金融机构自动交换涉税信息,追踪境外资产流向,并与国际税务机构合作打击跨境避税。
三、教育与社会监督:提升纳税遵从度
1、艺术院校增设纳税教育课程
叶青早在1994年便呼吁在艺术院校开设《公民纳税学》,培养未来明星的税收法治意识。
影视明星偷税,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连绵不断。
1994年,为了配合税制大改革,我出了一本书《国税流失与’94新税制》,把税收流失分为十大类:偷税、漏税、节税(避税)、骗税、包税、逃税、欠税、抗税、人情税(关系税,现在终于取消专管员)、滥用税收优惠。当时就有巨大的影视明星偷税的案例。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这家出版社为什么要把作者名字写在封底。
我在书中建议,在艺术院校开一门课《公民纳税学》。
人人纳税,才能够实现公平纳税。名人违法逃税,就给社会造成巨大的不公平和负面影响。不要说依法纳税,上个世纪抗美援朝期间,很多艺术家还捐飞机大炮。
遵纪守法是企业家最大的自我保护,影视明星、艺术家也是如此。
他主张将税法教育纳入艺术专业必修课,结合案例分析(如范冰冰、郑爽事件)强化警示作用。
2、建立公众监督与举报激励机制
叶青建议推广“税商”理念,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偷税行为的监督意识,并完善举报渠道(如12366热线、网络平台),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形成社会共治格局。2025年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机制已部分采纳这一思路。
四、法律震慑:提高违法成本与信用惩戒
1、加大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力度
叶青主张对偷税明星实施“经济+信用”双重惩戒:除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外,还应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商业代言。2025年新规明确,涉案金额超5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案件可直接刑事立案。
2、追溯历史问题与主动纠错机制
他建议设立自查补税窗口期,鼓励明星主动纠正历史问题(如2021年税务总局给予的宽限期政策),但对拒不配合者从严惩处,形成“宽严相济”的执法导向。
五、行业治理:构建文娱领域税收生态
叶青强调需多部门协同治理:税务部门联合广电总局、行业协会建立明星收入备案制度,要求制片方提供真实合同,从产业链源头堵塞漏洞。同时,推动行业自律公约,将依法纳税作为明星参评奖项、参加公共活动的准入条件。
很开心,又一个建议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