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与全市27家主要中资国有股份制银行完成数据对接共享,已收到专用账户6975个,累计监控代发农民工工资343.68亿元。
预警平台运用数据比对分析、预警数据监测和风险信用评估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风险,提高执法监管效能。2023年以来,北京建立“人社+金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联动监管机制,统一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面向所有银行、统一提供规范协议文本、统一进行培训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和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制度,建立专用账户全覆盖监测预警体系。
还实现了“人社+住建”农民工实名制信息联动监管。本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通过与住建委的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归集了全市房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等数据,对农民工从签订合同、进场备案、考勤打卡、工资发放到完工退场实现全过程监管。截至目前,预警平台共汇总工程建设项目7764个,农民工实名制人数为585万人。
正在讨论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是一个中的内容。
——第六十五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应以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应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支付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十六条 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应当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账款,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的条件。
人民法院完善拖欠中小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审理、执行,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案件可以先行调解,保障中小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强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安排预算,并严格按预算实施;加强对拖欠账款处置工作的统筹指导,对有争议的鼓励各方协商解决,对存在重大分歧的组织协商、调解。协商、调解应当发挥工商业联合会、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依法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与民营经济组织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民营经济组织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这是民营企业的三座大山之一,必须解决好。
11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10月12日财政发布会,决策层将“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列为增量政策举措之首。由于我国举债天花板由人大控制,市场聚焦化债增量规模。
本次会议确认了化债事项,透露以下两大增量信息:
(1)化债主体确认,为地方政府。此前市场对置换债券发行主题存在不同意见,有建议发行特别国债置换、有建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会议确认并非通过央行增发债券直接下场兜底,而是沿用此前的路径,让地方继续“时间换空间”。
(2)更强化债务纪律,本轮化债或不会给地方不合理发展权。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监督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增加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内容。
参考历史经验,化债规模或在11月8日闭幕后揭晓。据机构预测,一次性债务置换规模预计在4万元到10万元之间,加之近年来一系列化债文件规定,预计未来三年内会逐步完成债务置换工作。
好消息来了。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记者从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获悉,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欠账解决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