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
9月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近日,中央编办已正式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管理局”。
青岛市民营经济
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推广来自青岛等8个地方的72条典型做法,半数做法都是全国首创,很多都是“从0到1”的大胆创新。
青岛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工作实施方案》,鼓励企业根据产业发展和实际需求提出发展的创意和想法,采取“开门办会”的方式,由市委、市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区市和市直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倾听企业创新创意发展方案,制定“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精准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已发布30个创意创新项目,创意项目总投资金额超300亿元,27个项目完成落地,落地率超过90%。
青岛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
为全面加强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青岛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部门和区市政府和相关区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青岛市各区市的工信局等部门都加挂了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成立了区一级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联动机制。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成立以来,以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开创了青岛市民营经济快速起势的新局面。通过出台《青岛市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文件,不断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通过设立“青岛企业家日”、开展“企业家宣传周”、举办民营经济创意会等系列活动,彰显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坚定决心。通过建设青岛政策通平台,加速打造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式的惠企政策服务平台。通过设立“市委书记信箱”,为民营企业建立起了与市委、市政府顶格沟通的渠道。
这些创新中,温州的“理旧账”办公室,也走向了全国。我直接通过民进中央提建议。
我在十年前提过类似建议。
2014年1月,我在政协湖北省委员会第十一次一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加快武汉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被评为省政协优秀提案。
建议以以下之策发展湖北的民营经济与民营制造业企业
以上可知,武汉企业100强在所有制上的比例严重失调,这反映了武汉经济的一个老问题——“偏公偏重”“一公二重”色彩浓厚。未来武汉要进一步鼓励发展非公经济,尤其是外向型经济,不断优化所有制结构,构建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健康发展格局。
附:关于加快武汉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建议(要点)
建议以以下之策发展湖北的民营经济与民营制造业企业:
第一,建立正局级机构——中小企业局,扶持民营经济。一般的省市是放在经济与信息委员会,也有的是独立。比如,重庆市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中有独立的“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
第二,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待遇。建议在安排企业家进入各级政协、各级人大当常委之外,也可以担任各级政协的副主席。作为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家群体应该有这种待遇。早在2003年,重庆力帆集团的董事长尹明善、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徐传化就担任省市政协的副主席(现在武汉是阎志,湖北省还不是企业家)。
第三,搭建民营经济发展平台。比如设立“小池民营经济发展区”、“散花民营经济发展区”。
第四,金融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武汉现在有众邦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并行。
第五,鼓励有条件的专业人员下海、大学生休学创业。湖北将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设立“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每年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鼓励在校生休学创业。完善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有关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有准备、有激情和创意的学生休学创业,各高校可根据学校专业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细则。省教育厅要求全省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创业基础”将成为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核心课程,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学分(与2017年一新书记的“新民营经济”相吻合)。
第六,鼓励国有民营企业合作。比如,2012年9月10日,作为央企的东风公司,引入湖北知名民企、东风商用车的龙头经销商湖北明想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重组东风云汽,双方各占东风云汽50%的股权。当天,东风云汽生产的皮卡车——东风帅卡也正式批量下线(现在的混合所有制)。
第七,切实贯彻民营经济新36条、42细则,以及湖北的56条,武汉的53条。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拆除“玻璃门”。
第八,民营制造业要“抓前三”。即各级政府在普遍改善投资环境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可以做大排在前三位的民营制造业。省政府已经从“一市一策”过渡到“一企一策”。如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20个省直部门推八大政策支持稻花香建设500亿集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资、金融服务、用地、科技、配套设施建设、兼并重组、保姆式协调服务。稻花香集团也提出八大战略:产业扩张、园区带动、项目支撑、市场拓展、品牌提升、科技创新、资本运营、人才强企。
第九,依托科教、大企业发展民营制造业。武汉最大的优势就是科教,一个研究团队、一个专利,可能就是一个大产业,比如武汉有地理空间信息产业优势……这值得武汉市的领导关注(现在知道北斗的厉害了)。
《环球时报》找我约稿,我写了《让民营经济不再受歧视》(2016-07-04):
那么为什么民营经济还是受歧视?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官员认为,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主体,也自然而然就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民营经济不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主体,也肯定不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因此,也就不会像支持国有经济一样去支持民营经济。况且,一旦对民营经济关注过多,还有“政商关系不清不白”的嫌疑。这种民间经济发展环境的恶化,也导致民间投资大幅下降。
如何改变目前民营经济受歧视的局面?
笔者有三点建议:
一是把民营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改善列入地方政府考核的目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应该成为一个重要指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也是整体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的成果之一。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民营经济发展了,富民的目标才能实现。特别是在二三线城市,国有企业数量不多,经济发展靠的主要还是民营经济。
二是在宣传口径上对公私经济一视同仁,特别是要多宣传民营企业中的纳税大户。国有企业成为纳税大户是正常的,那是公共资源转化的结果。而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尤须明白只要进入的就都是投资者,不必分内外、公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要招来了大央企却赶走了小民企,这种“招来了女婿,气走了儿子”的现象应该避免。
三是在表彰纳税人、落实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时不要搞三六九等。要考核综合指标,既要看营业收入、纳税额,也要看就业量、员工收入。有的企业并不大,但也在增加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注意以上这些方面,我觉得或可有助于从根本上确认和落实民营经济也是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基本理念,避免某些民企再受不公正对待或被“误伤”。
这些建议基本上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