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知名经济学家管清友作客北京卫视,就消费、国潮、大国品牌、企业家精神、投资、宏观经济等大众关注的话题进行分享。
今天有北京媒体与我联系,有到北京出差,顺便做个节目,解读统计数据。我愉快地答应了。
管清友,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如是资本创始合伙人,青年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民生证券原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美的集团、南华期货、陕国投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和广东创业投资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与我有关联的是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我是盘古智库的第一批学术委员。
管清友认为:
“启动消费很难,短期要通过特殊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安排,直接给老百姓进行货币补助,就是直接发钱。”我非常同意。
“国潮的崛起是中国产业跃迁升级的结果,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的文化自信与品牌自信。”
“中国企业不怕竞争,甚至不怕‘内卷’,未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优秀的世界级企业出现。”
“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周三下午讲课有用。江苏一民营企业培训班。
“投资不是所谓的‘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句话甚至应该反过来看。”
“在投资领域,运气从来就不是一个贬义词。”
“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很多事情都会发生变化。中国的未来几年非常关键,可以说是背水一战!”
疫情冲击之下,我建议提高低保标准,降低低保门槛。
在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格局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城乡居民购买力不强的问题。购买力不强,国内大循环就难以循环起来。这也是十四五时期要重点解决的难题。
中国是世界工厂,一旦出口受阻,产品就会积压。但是,一部分城乡居民却因为收入不高而影响生活水平的提高。
“6亿人每个月人均收入1000元”,近几年引起热议,国家统计局解释,“6亿人每个月人均收入1000元”可以从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得到印证。
按照住户收支调查,全国家庭户样本可以分为五个等份,分别是低收入组、中间偏下收入组、中间收入组、中间偏上收入组、高收入组,每等份各占20%。其中,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户数占全部户数比重为40%。
根据2019年相关数据,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40%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6.1亿人,年人均收入为11485元,月人均收入近1000元。其中,低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630元,中间偏下收入组户月人均收入1300元。
这反映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结合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我国要增加国民收入:
千方百计地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低保标准。建议建立“基本收入计划”,即低保标准=上年月人均消费支出÷2,比如,武汉2019年月人均消费支出为2400元,低保标准则为1200元,而2020年4月武汉市城市低保标准仅为830元,农村低保标准仅为680元。
2022年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7418元,月人均消费支出3120元,低保应该是1560元,实际为910元。
2022年武汉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196元,低保应该是967元,实际上是730元。
提高标准,则可以提高收入,就可以扩大消费品的销售规模。而且,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这是中国国力增强的标志之一。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91元,月人均消费支出是2533元,一半则是1266元,而2022全国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722元。
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2元,月人均消费支出是1386元,一半则是693元。2022年乡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42元。
都有差距。
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因此标准不一,一般农村低保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定,通常是一年多少钱,而城市低保就相对高些,通常是每月多少钱。
各地2022低保标准如下:
海口城乡低保标准为610元/月,三亚城乡低保标准为700元/月,除海口、三亚外,各市县城市低保标准为61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30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0元/月。
贵州安顺2022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83元/人、月,平均增幅3.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5298元/人、年,平均增幅15.73%。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70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316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6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280元/年。
江西省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为82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00元。
洛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10元。月人均补助一类400元、二类210元、三类185元。
江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比2021年提高18元),各县(市、区)低保月人均补差城镇不低于713元,农村不低于57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提高到每人每月1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