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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看财经:河南稳经济多达90条
2023-01-09 14:47:24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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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多达90条。

首先,接收单位引起我的兴趣: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济源,由河南省直辖,位于河南省西北部。1997年,济源市由河南省直辖。2005年,济源市升格省辖市。2017年3月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首个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2022年3月,济源示范区被列入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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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航空经济先行区,规划面积41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60万人,定位于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现代航空都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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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航空港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206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173亿元,年均增长15.3%;工业总产值从1252亿元增长至4174亿元,年均增长18.5%;外贸进出口从1759亿元增长至5246亿元,年均增长12.9%,全省占比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7.3亿元增长至68.5亿元,年均增长28.2%。

郑州机场航空货邮吞吐量从15.1万吨增长至70.5万吨,年均增长18.7%,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货运机场40强。2022年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10亿元,同比增长6.5%,分别比全国、全省高3.5个、2.8个百分点。

90条中最有新意的如下:

一、全面释放消费潜力

(一)稳定大宗商品消费。

1.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

3.鼓励各地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将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按不超过30%给予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

4.全面落实16条金融支持等一揽子政策,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鼓励商品房团购,多措并举释放住房需求。鼓励各地通过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5.2023年年初对2022年促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3位的省辖市(包括济源示范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奖励,第4—6位的省辖市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

(二)加速恢复接触性消费。

6.对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2023年3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对2023年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豫的旅行社给予一定奖励。

9.策划“四季河南”主题营销产品,举办“全球文旅创作者大会”等活动,开展“河南人游河南”系列文旅消费惠民活动,鼓励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举行联游套票、门票打折等优惠活动,举办“春满中原·老家河南”系列元旦春节文化活动、“豫鉴美食”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首届中华老字号(河南)博览会。鼓励各地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省财政按各省辖市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

(三)积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

13.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五)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16.实施省重点项目建设“双百工程”,在产业转型、基础设施等四大领域启动100个左右百亿级重大项目。

17.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新型基础设施等10大领域,梳理出1万个左右重大项目,建立任务台账,落实推进责任,力争2023年全年完成投资2万亿元以上。

18.继续办好“三个一批”活动,完善“三个一批”活动评价细则和项目遴选核查程序,带动2023年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15万亿元。

20.建设“一张图”可视化监测调度平台,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实现项目监管“一网统管”。

(六)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21.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持续梳理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项目并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项目储备库。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REITs项目发行上市。

22.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等领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

(七)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

24.将商业银行“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贷款实际投放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的激励因素,并适当提高权重。各地要参照省财政做法,在开展竞争性财政资金存放时,适时将商业银行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贷款投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25.撬动社会资金共同设立房地产纾困基金,推动化解问题楼盘。

27.积极推动市、县级政府加快解决房地产企业政府欠款问题,督促市、县级政府抓紧和房地产企业、关联的施工企业逐条核对政府欠款明细,厘清债权债务关系,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清偿措施。督促市、县级政府通过新增财力、置换债券、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偿还政府欠款,增加房地产企业流动性。

三、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

(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9.筹建天健先进生物医学实验室、平原实验室和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2023年在高端轴承、动物疫苗、超硬材料、光电信息等优势特色领域争创5家左右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增省级创新平台400家以上,规划建设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功能区。

30.2023年建成20个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

31.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新设立一批创新联合体,2023年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以上。

32.积极推动重点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新设立一批省产业研究院和省中试基地,高质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202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100亿元以上。

33.积极推动高校参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2023年争取共建高质量研发中心1500家,建设30个左右省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机构)。

34.统筹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企业、院校建设试点,每所职业院校重点打造1—3个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专业(群),形成一批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品牌,2023年建设20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专业点和200个服务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工匠实验室、生产性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

36.实施“中原英才计划”、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等人才培育工程,2023年新建中原学者工作站30家以上,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招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2000人以上。

(九)加快传统产业升级。

38.巩固提升装备、食品、汽车、轻纺等优势产业,开展智能农机、高铁轴承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丰富服装、制鞋、家居、工艺美术等终端产品供给,加快预制菜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酒业、奶业振兴和烟草转型。

39.推进先进基础材料高端化发展,着力扩大再生金属生产规模,加快钢铁企业装备大型化改造,组建省钢铁集团、新材料投资集团,推进开封时代新能源全钒液流电池基地建设,支持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加快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建设。

(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41.支持宇通客车公司开展智能电动客车技术攻关,“一企一策”推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汽车企业整改提升。

43.实施生物经济重点工程,发挥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引导基金和航空港区临空生物医药园作用,加快引进创新药、现代中药、诊断检测、高端医用耗材等领域重点企业,布局省级生物经济先导区,支持具备条件的争创国家级先导区。

45.统筹推进郑汴洛濮氢走廊和郑州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建成中原油田风电质子交换膜制氢等首批绿氢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宇通客车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基地。积极布局发展前沿材料、卫星及应用等未来产业。

(十一)完善开发区产业生态体系。

46.深化“三化三制”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开发区扩区调规,建立亩均投入产出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完成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产业用地不低于60%。

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48.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十三)强化金融支撑保障作用。

51.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

53.对2023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54.加强“银社互动”,对2022年用工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未裁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业企业精准投放低息信用贷款。

(十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55.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活动,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力争2023年新培育“头雁”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00家。

56.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行上市奖补,推动平台企业、数字企业、生物企业等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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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着力稳定外资外贸

(十五)稳定对外贸易。

59.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深化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合作,开工建设郑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高标准建设郑州国际陆港航空港片区,实施中欧班列省内货源发掘和“班列+园区”行动,整合重组省内港口资源,完善空陆水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综保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建。

60.对纳入年出口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300万—600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补贴80%。对企业自行缴费投保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信用保险的,最高补贴实际缴纳保费的50%。

61.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等,最高补贴实际发生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费用的70%。

62.鼓励各地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资金池有效运转一年后,省财政按当地财政投入资金实际年化使用规模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省辖市最高奖励1000万元,县(市、区)最高奖励500万元。参考以上标准支持各地开展“外贸贷”业务。

63.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净展位费、人员机票费实施分类补助,最高补助90%。

64.支持企业参与贸易救济案件应诉,对已形成初裁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应诉项目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65.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省级和郑州市按年度总预算不超过4.5亿元的规模继续支持郑州E贸易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暨人才孵化平台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6.对评为省级海外仓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六)精准招商引资。

67.积极委托具有丰富招商资源的专家智库、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商协会开展协作联动招商,对促成引进符合条件外资项目的,按规定给予委托招商奖励。

69.加快推进中德(许昌)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实施对欧合作专项行动,谋划举办在豫外资企业圆桌会、跨国公司中原行、卢森堡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系列活动。

70.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省财政按到位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71.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机制化、平台化、项目化发展,争取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分论坛。继续办好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数字经济峰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每年省级层面在境内外组织重大招商活动10场以上。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七)保持就业稳定。

72.持续深化“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培育创建行动,推进“一县一品牌”建设,2023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00万人。

75.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1∶1比例分担。

76.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

(十八)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77.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万个。深入实施乡镇寄宿制小学建设工程(好),优化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力争2023年职业学校达标率超过80%。

78.开展国家医学中心创建,争取再获批2—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肿瘤、神经、妇产、精神等重点病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

79.2023年有序推进200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完成6万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十九)强化能源和粮食安全。

(二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87.加强基层“三保”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分类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90.加大金融、房地产、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做细做实信访维稳工作,最大限度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新措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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