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富裕,有各种方式,农村三变,乡镇三变,最大限度地整合乡村资源。其中有以私营企业、个体户为主体,也有以集体经济为主体。以下就是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案例。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在全县打造了16个“共享农庄”,以增强村级集体产业的“造血能力”。
想法来自村民,全过程由村民参与,效果好不好,村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家门口上班,收入有保证。”“村里变成公园了。”“‘共享农庄’让大伙儿的想法变成现实呢!”看来效果不错。
1、“共享农庄”:共享理念把村民的心聚在一起
按照资市镇玉古村“共享农庄”的运营规定,承接本村红白喜事的宴请活动,村民每场仅需交1300元场地费,另有不同价位的“一条龙”服务可供选择。
相比于大型酒店,“共享农庄”带有公益性质。增强就餐体验感的同时,也节省了成本。
“共享农庄”凝聚了全村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也成了村两委联系村民的纽带和桥梁。
2、“共享农庄”:共享模式让村民的荷包鼓起来
铁锅炖大鹅、鹤歇元宝和农家椰子鸡等已经成为玉古村的“网红菜”。
高峰期,一天要消耗10只鹅。农庄结合村民自产的新鲜食材和家禽家畜等原材料,开发了“网红菜”、农家菜和宴席菜三大类,总计超过60道菜,可满足不同客户的餐饮需求。
54岁村民朱本玉在农庄帮厨,每月除了能拿到一份2800元的固定工资,她还能将自家菜园的蔬菜拿到“共享农庄”售卖。
在白马寺镇黄淡村,村民杨佑安将自家闲置的150平方米仓库折资入股,6名村两委工作人员和12位村民共集资30万元,将其改造成“共享农庄”,最多能同时接待80名客人。每年8000元租金,年终参与分红。
黄淡村“共享农庄”运营3个多月以来,月均营业额达8万元。除去村民工资和运营成本,总体收支持平。
在黄淡村最近的一次屋场会上,有村民进一步提出了“共享菜园”的想法——将每家每户村民门口的自留地进行统一播种和无公害管理,为村里的“共享农庄”稳定供应绿色有机蔬菜。已经有45户村民响应,累计可形成10亩高标准蔬菜基地。
黄淡村在建设“共享农庄”过程中,向县农业局争取10万元配套资金,专门修建了污水处理装置。
荆江村向上争取了6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郝穴镇政府出资100万元,启动了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3、“共享农庄”:共享食堂盼解养老突出问题
马家寨乡耀新村通过打造“共享农庄”,促进村集体增收。同时,反哺孤寡老人群体。该村将在农庄规划建设过程中,完善老年食堂的配套服务设施。
白马寺镇黄淡村常住老人超过120名,其中,80岁以上的老人13名。该村探索成立爱老幸福食堂,通过“村民自己缴纳一点、农村承担一点、村集体经济扶持一点、商会捐赠一点”的模式,融合各方力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各类养老志愿服务活动,解决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吃饭难问题,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目前,已经有一位乡贤捐赠了20万元。该镇将根据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心理接受度,探索“共享食堂”的发展路径。
4、共享农庄:为大工业提供后花园
由于有了浩吉铁路,近几年,华鲁恒升、华电江陵电厂、金江新材料等投资过百亿的重磅优质项目纷纷落户江陵。华鲁恒升总计划投资460亿,是荆州目前最大的工业项目,一期主要以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生产醋酸、尿素等产品,二、三期则聚焦新材料,包括锂电池辅助材料和氢能源相关材料。华电江陵电厂总投资130亿,进一步保障了江陵乃至荆州的工业用电需求。全国联碱化工龙头河南金山化工集团在江陵县投资260亿,主要生产煤化工、盐、碱、小苏打等系列产品,可以吸收新能源新材料基地的部分碳排放,为之后入驻这里的新能源材料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在煤炭的基础上,衍生出“煤电港化”四大板块,即煤炭基地、火电厂、港口、煤化工,江陵也将从单纯的煤炭储配基地变身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
荆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江陵片区产业规划及江陵县化工园区整体规划面积为50平方公里,其中荆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江陵片区产业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浩吉铁路,南至荆江大道,西至滩马路,北至江飞路,规划面积22.4645平方公里。
将来有大量的产业工人集中于此,怎麽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共享农庄是很好的载体。
海南的共享农庄值得学习。
今年8月,海南省推进共享农庄发展工作专班印发《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规定了共享农庄的定义、总体要求、规划设计标准、建设内容标准、经营管理标准及综合效益标准等,以共享农庄建设经营盘活农村资源,促进“三农”发展。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是以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或乡村住宿场所)共享为主要特征,集绿色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立体农业、农事体验、众筹认养、文化传播、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产品展销等于一体,让农民、投资者、消费者广泛参与和共同受益的乡村振兴综合经营发展模式。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的产业发展形式是促进特色农产品、房屋、土地、公共空间及项目等资源使用权经营权交易与流通,实现共享农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产业发展形式。
共享农庄的经营发展形式是整合、盘活、优化配置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源,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投资者、消费者广泛参与,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促进“三农”发展的经营发展形式。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应根据自身资源、农业产值、消费对象及发展方向等方面选用适合的开发建设模式,开发建设模式主要包括村庄模式与基地模式。共享农庄应推广使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绿色生产技术及装备,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培育可持续、可循环的发展方式,增加优质、安全、特色农产品供给,打造“两品一标”农业品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应采用适当的经营发展形式,建立运行规范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土地、民房、民宿等使用权、经营权的让渡工作,吸引投资者、消费者等广泛参与,以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及投资者共同富裕。共享农庄应通过产品共享、民宿共享、土地共享、资源共享以及项目共享等方式,不断探索、丰富和发展具有特色的有效产业发展形式。
《规范》提出,共享农庄应优化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三产融合”“农文旅一体化”。共享农庄须接入政府部门建设的网络平台,加强对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生产过程、交易过程以及消费体验的智能化,改善信息的传播路径,提升资源拥有者与资源分享者之间的连接能力。
非常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