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五上午,参加了省营商环境监督员(205名)培训班的学习,了解不少知识。
比如,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针对该领域的研究受到各国重视。国际上以1968年美国学者伊西·特利法克和彼德·班廷创立评价一国投资营商环境的“冷热分析法”为标志,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学者重点对投资营商环境评价方法进行了研究,在实际论证分析方面主要以跨国公司的海外经营为重点进行投资营商环境的研究。
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投资营商环境的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需要从更深层次进行投资营商环境研究。
在此,提五个建议:
1、把国务院大督查的问题加以梳理,作为湖北省完善营商环境的重点
国务院于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开展第八次大督查。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16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2021年7月,第八次大督查围绕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等工作征集问题线索。
目前正在进行,可以说是轰轰烈烈。
来看国务院督查组在内蒙古、广西的督查情况。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部分基层交管部门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
广西部分地区存在农村电商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一拥而上,无序分布,长期闲置,造成中央财政资金浪费的问题。
督查组查阅融水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的服务清单月报表,发现几乎所有站点销售的物品都是烟酒、牛奶、洗衣粉等日用品,显然这些并非电商销售而是服务站所在商店的日常经营。
各种问题在湖北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议各个部门举一反三。
2、学习全国做法,开展省级优化营商环境试点
9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会议决定,在实施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在全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同时,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一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是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
三是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四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五是创新和完善监管。
六是优化涉企服务。
作为湖北来说,也可以开展这项活动。可以选择省会、地级市、县级市、县四个层级的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地方性的做法。
3、鼓励服务对象写社情民意信息
作为民主党派的一员,我从1997年开始写信息,提交一些苗头性、前瞻性、代表性的问题。比如,公车改革、惠民医院等。
在特殊的2020年,我被民进中央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12篇:
1.疫情高发区部分生活用品缺口巨大问题亟需解决
2.构建与我国大国责任相匹配的援外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更好倾听人民声音
4.建议迅速将中央应对疫情指导小组转化为中央对湖北经济社会疫后重建指导小组
5.关于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后续利用方式的紧急建议
6.加大力度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建议
7.以健康副省长替代金融副省长的建议
8.把真正文化消费纳入文化产业统计
9.建议在保质的前提下加快西十高铁建设速度
10.关于实现国内大循环的四点建议
11.加快发展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轴辐式”运输模式
12、建议十四五期间财政科技支出向企业倾斜
被省政协采纳一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暴露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被全国政协采纳三条:
1、构建与我国大国责任相匹配的援外公共卫生应急体系(5月)
2、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5月)
3、多措并举推动实现国内大循环(8月)
如果企业家也提交社情民意信息,也可以反映企业、行业存在的共同性问题。仅靠监督员写是不够的。
4、“一企一策”搭建企业难点痛点化解专班
企业之间的纠纷,由企业、律师、法院去解决。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始终强调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将各种解纷方式之间的优势互补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转的核心动力。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问题,需要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协调解决,比如,“新官不理旧账”的遗留问题,就需要由企业、政府部门、律师等各方面组成协调小组加以解决。最近几年,收到不少这方面的问题。
化解了一个政企纠纷的难点,就离优化营商环境更近一些。
5、重视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总队的营商环境调查成果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在十年前曾经做过这方面的调查,最近没有做了。建议恢复,有条件。
外地比较重视这方面的调查。
比如,2019年3月6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了一份针对3395家在沪企业的调查报告,受访企业通过问卷的形式,对上海营商环境做出了真实、客观的评价。
其中一项调查结果引人关注:问及选择到沪投资经营的方式时,53.7%的企业表示经综合考察后选定在沪投资经营,12.9%的企业在已有项目基础上延伸投资,12.5%的企业由同行业或关联行业带动来沪经营。
这些答案加起来,表明接近90%的受访企业选择上海,是“主动选择”;仅有10.9%的受访企业回答是通过“政府招商引资”而来。
在城市综合环境方面,企业对上海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满意度最高;在法治环境方面,企业对上海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程序规范性高度认可;在政府政策环境方面,上海的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获得企业普遍赞誉;在经济与市场环境方面,上海的对外开放和投资便利最受企业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