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推销生意不成 竟见财起意偷手机
2018-01-21 10:21:54
来源:今日阳新

龚某本是个生意人,来到枫林镇推销生意时,见财起意,盗走村民的手机。22日,今日阳新记者从县法院获悉,龚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龚某是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人,经营棺材生意,经常外出推销。今年6月20日晚6时许,龚某与合伙人郑某、郑某某驾车来到枫林镇宋新村张女士家中推销棺材。因价格未谈妥,龚某等人便准备离开。
当龚某经过张女士家的客厅时,看到桌上放着一部白色手机,顿时心生歹意,顺手盗走手机。张女士发现手机被盗后赶紧报警,不久手机被追回。后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走的白色手机价值1349元。
龚某被抓后,被关进看守所。今年8月份,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龚某犯盗窃罪,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县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
最后,龚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记者 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