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阳新某公司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依法立案调查,8月10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发出了阳新首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原来不良信用信息可以提前申请修复,还有线上线下可选择的修复方式,信用未修复对我公司的影响这么大,我会在第一时间整改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两书”时说道。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是《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部分企业对信用修复重要性、紧迫性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是遇到申请审批、招投标、申请贷款等关键节点,才发现意识到“失信”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匆忙地申请线上信用修复,这种“匆忙修复”的现象不利于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强化阳新县企业信用修复,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并制作《信用修复办事指南》《信用修复流程图》,告知当事人提前修复信用的时限、条件、途径和方法,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修复信用、重塑信用,及时帮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推进“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相统一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今年7月份起,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信用修复百日攻坚行动,计划通过“容缺”“容错”受理方式,集中修复一批经营主体不良信用信息,整体提升我县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截止目前,今年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指导516户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累计帮助企业修复827条不良信用信息。
下一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和宣传,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持续落实“两书同送”工作机制,通过主动推进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工作,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阳新经济高质量发展。
撰稿人:陈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