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通讯员:饶正茂 毕诗靓)经济需要“硬”发展,离不开法制化营商‘软’环境的呵护。8月2日,记者从阳新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阳新优化办”)获悉,阳新县检察院针对阳新娲石建材采取“柔性化”的处置方式--“检察建议模式”,不仅体现了法制的尊严,同时,推动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合规合法经营,更让企业1000多名职工保住了工作岗位。
监督企业合规经营,不下“重手”,阳新县营商环境正在巨变。
阳新娲石建材,是“阳新娲石水泥公司”配套矿山企业。成立初,因无证越界开采矿石,涉嫌非法采矿罪。
8月2日,阳新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行政管理部门等上门为娲石水泥公司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相关业务。
“作为阳新县重点招商企业、纳税大户,多次被评为‘突出贡献企业’,每年为当地村民年创造纯收入逾3000万元。我们秉持客观公正,在办理娲石建材案过程中,积极发挥主导责任,让涉案企业为违法犯罪付出代价的同时,帮助其建立健全防范再犯的合规制度,努力让涉案企业‘经营得更好’”。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春林说。
“感谢检察官对企业的帮助!这个案子让我意识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阳新县娲石建材有限公司涉案人员董某某在检察官对其宣读“不起诉决定”后表示。
“企业合规改革,不仅让我们免于被起诉,也推动公司走上正轨,挽救了企业,保住了1000多名员工的‘饭碗’。”该公司负责人周凯说,“公司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日产5000吨和年产150万吨的绿色环保粉墨生产线。以后企业自身要常态化开展合规建设,希望检察院能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供帮助和指导。”
近年来,阳新县检察院努力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切实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在监督办案中。对规模小、违法情节较轻的企业实行“检察建议模式”,对规模大、违法情节相对严重的企业,实行第三方全程监管的“合规监管模式”,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提起公诉。
这项改革目的在于:“防止案子办了,但是企业也垮了。”,目前该县检察院正依法稳步推进这项“有温度”的改革试点工作,挽救了一批符合规定的企业。
阳新优化办表示,自2021年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以来,该县检察院共适用企业合规改革案件9件,涉案自然人17人,涉案企业11家,作出不起诉案件3件,不起诉自然人6人,不起诉企业3家。
编辑: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