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法院: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25-08-12 11:04:23
来源:极目新闻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妨害安全驾驶案件。2024年12月,被告人赵某饮酒后乘坐公交车,因询问司机到站停车事宜未获准确答复而心生不满,遂走向驾驶室用拳头击打司机邓某,并抢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紧急刹停,乘客高某因此摔倒受伤。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赵某明知他人报警并在原地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赵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对此,仙桃法院提示:公共安全无小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自觉遵守乘车规则,不得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妨害安全驾驶罪,将司乘冲突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中,赵某抢控方向盘,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威胁到了车上乘客、道路上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不特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及到了公共安全,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