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随着荆州仲裁委员会两份仲裁调解书发出,某银行荆州分行两起金融纠纷案件在荆州仲裁委员会驻沙市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一并成功化解。这是沙市区法院和荆州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法院+仲裁+公证+银行”工作机制作用,成功调解的首例金融纠纷诉讼转仲裁案件,也是全市首例。
该案中,银行与赵某签订了个人信用贷款合同,赵某向银行贷款15万元,双方就贷款利息、还款期限进行了约定。2023年起,赵某开始逾期还款,经银行多次催讨,赵某仍未还清钱款。今年8月,银行向沙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7万余元及拖欠的利息、罚息。
收案后,沙市区法院将案件委托荆州仲裁委员会驻该院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经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后,仲裁员通过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组织赵某在线参与仲裁调解,双方当即对还款金额、期限达成一致。在仲裁员的指导下,赵某通过网上调解平台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
调解室外,该银行另一起金融纠纷借款人成某,见到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可以节省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当即积极表达了还款意愿。在仲裁员的组织下,银行与成某充分就具体还款方案进行了沟通,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沙市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持续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5月,该院与荆州仲裁委员会探索建立“法院+仲裁+公证+银行”金融纠纷多元解决工作机制。下一步,法院将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运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院+仲裁”优势,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法治荆州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肖潇 通讯员:姜涵、张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