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全省住建系统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违规注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建造师违规注册案件。现通报其中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违规人员:刘文(注册编号:鄂242232342228)、范晓轩(注册编号:鄂242212222678)、钟巍(注册编号:鄂242171882595)、韩陈功(注册编号:鄂242111218869)
违规注册企业:十堰市鑫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刘文、范晓轩、钟巍、韩陈功4人于2024年4月在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中提供虚假社保材料。
查处情况: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刘文、范晓轩、钟巍、韩陈功4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施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评价指标第九条,分别扣除刘文、范晓轩、钟巍、韩陈功信用分各10分,并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公示18个月。
案例二
违规人员:徐开(注册编号:鄂242171885690)、赵云(注册编号:鄂242131429213)、胡正耀(注册编号:鄂242182096806)
违规注册企业:湖北今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徐开、赵云、胡正耀3人于2024年4月在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中提供虚假社保材料。
查处情况: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徐开、赵云、胡正耀3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施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评价指标第九条,分别扣除徐开、赵云、胡正耀信用分各10分,并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公示18个月。
案例三
违规人员:丁友龙(注册编号:鄂242090912029)、岳春梅(注册编号:鄂242151658154)、吴翔(注册编号:鄂242161773938)、李于刚(注册编号:鄂242151773128)
违规注册企业:湖北迈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丁友龙、岳春梅、吴翔、李于刚4人于2024年4月在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中提供虚假社保材料。
查处情况: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丁友龙、岳春梅、吴翔、李于刚4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施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评价指标第九条,分别扣除丁友龙、岳春梅、吴翔、李于刚信用分各10分,并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公示18个月。
案例四
违规人员:刘仲焜(注册编号:鄂242131327422)、张江(注册编号:鄂242151659337)、范红亮(注册编号:鄂242151764506)、胡瑞(注册编号:鄂242151656607)、张达军(注册编号:鄂242222338819)
违规注册企业:湖北达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刘仲焜、张江、范红亮、胡瑞、张达军5人于2024年4月在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中提供虚假社保材料。
查处情况: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刘仲焜、张江、范红亮、胡瑞、张达军5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施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评价指标第九条,分别扣除刘仲焜、张江、范红亮、胡瑞、张达军信用分各10分,并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公示18个月。
案例五
违规人员:柴顺(注册编号:津1122021202300267)
违规注册企业:浩枫(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柴顺于2023年8月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浩枫(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柴顺撤销其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处罚。同时,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施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评价指标第九条,扣除柴顺个人信用分10分,并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公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