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被判处拘役半年缓刑半年
2018-01-21 10:35:22
来源:楚天快报

出了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交通事故赔偿款,还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伤者以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对方这才慌了神,赶紧凑齐赔偿款并请求原谅。7月1日,老河口法院作出判决,男子周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半年,缓刑半年。
2009年8月,男子朱某与周某因车祸赔偿问题对簿公堂。经法院认定,男子周某应一次性支付朱某交通事故赔偿款6.85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却拒不履行判决,而朱某因伤致残,使其家庭及本人遭受重大损失。朱某于2013年6月申请强制执行。当时,周某虽提供一台捷达轿车供执行,但因该车未年检,无法评估且价值远不能满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执行标的,且朱某不同意用车抵款。今年5月,朱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周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次日,法院决定对周某予以逮捕。周某家人闻讯后在次月初缴纳兑现赔偿款8.25万元,取得朱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仍高消费旅游、就餐,致朱某生活极度困难,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周某积极兑现全部执行款项,并取得自诉人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