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宜昌通报5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
又到一年高考、中考放榜时,17日,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5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合适的方式传递喜悦和感恩,自觉摒弃讲面子、讲排场、讲攀比的陋习,不踩“红线”,带头管好家人,让好事敞敞亮亮不受污染,让子女健康成长莫蒙阴影。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副校长(副主任)刘义新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刘义新的妻子操办女儿“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刘义新未有效阻止妻子操办“升学宴”。2018年6月,刘义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秭归县九畹溪镇周坪村七村落理事长周立兵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周立兵在事前与村“两委”签订《抵制“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为儿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5月,周立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宝筏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姚志刚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姚志刚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为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7年9月,姚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远安县嫘祖镇望家小学校长向定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向定和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和母亲“生日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7年11月,向定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山县南阳镇文武村党员王元胜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王元胜在家中操办女儿“升学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2017年12月,王元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坚决执行“五个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即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